国务院批复平顶山“5·25”特大火灾调查报告
民政厅长等受党纪政纪处分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 徐博 付昊苏) 国家安监总局15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批复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认定和对58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其中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院长范花枝等31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河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昕等27人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745.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
调查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康乐园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高温引燃周围的电线绝缘层、聚苯乙烯泡沫、吊顶木龙骨等易燃可燃材料,造成火灾。建筑物大量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材料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且吊顶空间整体贯通,加剧火势迅速蔓延并猛烈燃烧,导致整体建筑短时间内垮塌损毁;不能自理区老人无自主活动能力,无法及时自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康乐园老年公寓违规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地方民政部门违规审批许可,行业监管不到位;地方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消防法规政策不到位,消防监管不力;地方国土、规划、建设部门执法监督工作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
目前,康乐园老年公寓法人代表范花枝、鲁山县民政局原局长刘大钢、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梁凯等31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国务院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理建议,对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国伟、河南省民政厅厅长冯昕、鲁山县县委书记李留军以及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韩建平等27名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责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平顶山市委向河南省委作出深刻检查,河南省纪委对平顶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河南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调查报告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要求河南省和平顶山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