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出租车拥抱“互联网+”

  江帆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两份“专车新政”的出台让不少人直呼:出租车行业终于也迎来了拥抱“互联网+”的时代。

  通过“滴滴打车”、“优步”等打车软件叫车,早已成为相当一部分人出行的新常态。根据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学院教授黄少卿研究发现,到2014年底,我国手机打车软件APP累计账户规模达到了1.7亿个。 这1.7亿名手机打车软件用户,正是此次出租车业改革背后最大的推动力量。

  新事物的出现,必将打破旧有的格局。用户数量的增长和民众打车习惯的改变,倒逼推动着出租车业的改革,这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市场的自然行为,搅起了出租车行业的一波涟漪。

  但出租车涉及到乘客人身安全和城市交通公共资源的使用,因此两份“专车新政”如何维护市场健康发展,又不束缚住“专车”的手脚,成了需要思考的问题。不得不承认,“专车”的出现解决了不少城市“打车难”的问题,但“专车”作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新生事物,缺乏规范监管,“专车”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动态加价额度是否合理等许多问题无法回避。

  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让监管的“尺”与“度”能够在沟通和协商之中谋求到平衡点。例如,《意见》中提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车辆……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根据现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车辆登记为出租客运,报废年限变为8年。大部分“专车”车主是在利用空闲时间开车,“专车”的“车”还是私家车属性偏多,那么将报废年限定位8年会把不少车主拒之“专车”的门外,这是否合理,有待商榷。

  不论是拥抱“互联网+”的专车,还是传统出租车,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提高自己的出行效率和便捷度是最终的目标。政府对待某一行业创新的态度,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该行业能否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市场和政府各司其职、携手谋求突破阻碍创新发展的“盲点”,才能使得出租车行业的改革行之更远,市民出行畅通才更有保障。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出租车拥抱“互联网+” 2015-10-15 4039039 2 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