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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要闻

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宁波市所辖县(市、区)反馈情况

少数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

  本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汪志建) 近期,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宁波市所辖北仑区、镇海区、江东区、海曙区反馈巡视情况,并就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在北仑区,巡视组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有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和程序给企业优惠政策,涉嫌利益输送;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没有同步跟上,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隐患较大;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造成较大损失;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干部存在自满和懈怠情绪;部分干部存在选择性作为现象;一些干部自律意识不强,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履行主体责任覆盖面不宽、力度不足; (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全面有力;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时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一些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执行干部任用程序不够严肃;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仍然存在;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

  在镇海区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土地出让、项目招商、工程建设等领域问题反映集中;企业奖励、税收减免、资金担保、国有资产管理等行为存在廉政风险;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问题;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基层单位缺乏针对性的防控及监管。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及作风建设方面,顶风违纪现象不断发生;巧立奖励项目、变相发放津补贴;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为官不为”现象。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两个责任”层层递减现象,纪检工作组织保障不够到位;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政治规矩缺乏敬畏;有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廉洁意识淡化。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重大决策有时民主不够充分、集中不够完善;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够严肃、规范;有些领导干部没有如实申报个人财产。

  在江东区,巡视组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与城区建设管理相关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存在制度和监管漏洞;有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把关不严,造成较大损失;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现象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会议多、文件多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干部自律意识不强,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够到位;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还不够有力;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的重大决策不够规范、不合程序;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依然存在;执行干部政策存在偏差。

  在海曙区的巡视反馈中,巡视组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重点领域、权力部门的防控措施、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问题反映较多;一些国有资产失管失控,流失现象明显。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及作风建设方面,假公济私、违规谋利问题时有发生;自定奖励项目和标准,变相发放奖金补贴;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不愿担当、“为官不为”等问题;工作纪律不够严肃,存在松弛现象。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衰减现象明显;部分党员干部党性原则不强、理想信念淡化,不信马列信宗教;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的区领导班子和部门党组民主集中的氛围不够;个别领导班子整体能力偏弱,分工不够合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严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1 少数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 2015-09-24 浙江日报2015-09-2400031 2 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