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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政治纵深

接连通报揭示“两个责任”的分量—

问责之剑高高悬起

  核心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党风廉政建设是否有成效,关键在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能否抓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一些地方对“两个责任”的认识还有误区,责任追究或流于形式、或不痛不痒。省纪委最近的一次通报,预示着对“两个责任”的严格问责,已成为一种常态。

  9月22日,杭州市纪委通报了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问责之剑高高悬起。就在一周之前,省纪委也发出专门针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进行追责的通报,曝光了11起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两个责任”的典型案例。

  单位会计盗取现金支票,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受到警告处分;老师违规接受宴请,教育局领导因此受到诫勉谈话;公安干警出入娱乐场所,当地公安局纪委书记受到通报批评……一些基层干部感叹:“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动真格了!”

  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当前,从中央到地方掀起的作风建设浪潮,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党要管党不是一句口号,从严治党不是一种姿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一个新的反腐格局正在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失职,领导受处分

  有人曾一度质疑:下级违纪违法,领导被连带问责,冤不冤?

  省纪委的通报,作出了明确的回答:根据“一案双查”制度,违纪违法当事人固然要被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负责人也要“挨板子”。

  这次通报中,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青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李翔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徐永忠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而被问责的原因,是县公安局3名民警违规到娱乐会所娱乐活动,并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其中一名民警还与陪侍女发生两性关系,这3名公安民警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下属犯错,领导担责不冤。作为地方或单位的“一把手”,除了抓好业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外,还要对所在地方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很多时候,下面出的问题,根子就在上面,领导岂能脱得了干系?

  “睁一眼、闭一眼,当太平官、老好人,现在可行不通了。”海盐县文化馆馆长刘某同样感受到承担主体责任的压力。去年,下属在采风过程中变相公款旅游,她作为第一责任人被行政警告。“一开始有些委屈,自己又没参与,为什么要受处分?”刘某坦言,事后想明白了,“一把手”就要对工作全面负责,下属出事,说明自己平时的监督工作没有做到位。

  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正在层层传导。

  在台州,因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有31名领导干部受到追责;在海盐,8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处分……一则则来自各地的通报,反映出去年以来,我省各地各单位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开始动真碰硬了。

  一次次倒追问责,对各级领导干部产生极大触动。一名单位负责人说:“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就好比是尚方宝剑,现在我监督管理干部更加理直气壮,也更加上心了,因为下属犯错,我也要被问责。”

  事实上,一些地方对“两个责任”的追究还存在误区,要么流于形式,要么不痛不痒。有的认为,主体责任不落实,无非是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此后便不再有下文;监督责任履行不力,也就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而已,“舍不得”对存在问题的干部下猛药。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问责,追溯无期限

  刚退休两个多月的武钢原董事长邓崎琳没想到,自己的退休生活会这样度过。

  近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武钢反馈巡视情况,指出武钢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部分干部“带病提拔”,影响恶劣,有的领导人员违规插手武钢工程项目,有的领导人员亲属围绕武钢经商办企业等。“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党委的管理,特别要管好‘一把手’。”巡视组组长朱保成给出的四点整改建议中的第一条,便指向了主体责任。

  由此,在武钢工作近40年,担任“一把手”长达10来年的邓崎琳,未能因为退休而逃避责任,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近年来,“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的“三拍”干部不时进入公众视线。坊间有段顺口溜来形容他们:“政绩是第一,一拍脑门一个亿;质量没关系,一拍胸脯没问题;追查别着急,一拍屁股溜大吉。”可谓入木三分。

  这类干部,没好日子过了。中央统战部近日下发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有权就有责、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追究责任追溯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以及退休等原因而免于追责。

  责任追溯,给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不论地点、时间如何变化,只要是责任人该承担的责任,都将毫无保留地追溯,断了一些人逃脱责任的幻想,也让更多领导干部慎重对待手中权力,作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

  日前,宁波新碶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赵某,因为3年前的一次失职渎职被撤职了。前段时间,北仑区纪委对新碶街道“河道清淤工程违规增加运输费”一案,启动追责程序。他们在调查中发现,新碶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赵某、工作人员胡某在工程款结算过程中,滥用职权、违规办事,造成财政资金损失41万余元。目前,涉案的相关失职渎职人员均已被严肃处理。

  “这个案件的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责任人,追责难度不小。”北仑区监察局局长钟世祥告诉记者,责任追究,难在精确、完整地认定责任。履职行为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是此次案件顺利查办的关键。去年,北仑出台以“明责、查责、对责、追责”为核心的履职行为可追溯体系,将台账资料中的责任人签字作为书面追责的依据。

  干部任职有期限,责任追究无期限。这也意味着,领导干部调离不再是“避风港”,退休也不再是“安全着陆”。一旦出现问题,无论离职时间长短,不管身在何处,都将一追到底。

警醒,功夫在平时

  王岐山今年在河南调研时曾指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冲着纪律去,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既不能光说不干,也不能大轰大嗡。”

  今年9月6日下午,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因任内连续有3名厅级官员落马,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被免去领导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消息一出,之所以引发各方关注,是因为此前发生类似事情,鲜有追责地方“一把手”主体责任的先例。

  如何把“两个责任”担起来?关键在领导,功夫在平时。

  一些查处的案例表明,干部队伍出问题,往往从破坏规矩开始,发展到违反纪律甚至法律。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最后都栽了大跟头、出了大问题。

  动真格,关键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无疑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止恶于未萌,而不是被动地让纪律作用发挥于事后,等干部出了问题才去处理和追责。

  在这方面,我省各地也在努力探索,落实“两个责任”更加积极主动,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嵊州市对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等四类责任对象,划定“40条”责任底线,对领导班子的12种行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11种行为、班子成员的8种行为和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的9种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温州瓯海区出台《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试行)》,对问责内容、情形、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一名基层党委书记表示,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在平时工作中,只有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精耕细作种好“责任田”,才能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两个责任’今年一定要强化问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王岐山明确提出。

  面对繁重的改革任务和严峻的考验,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出于公心、敢于负责、严于问责,依然是历久弥新的时代考题。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始于充满责任的每一步。

  ■ 专家观点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两个责任”的提出,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重新思考权力与责任的边界,尤其对一些以为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醒:出现党风廉政问题,有多大的权就担多大的责。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 00017 问责之剑高高悬起 2015-09-24 浙江日报2015-09-2400011;4012612;浙江日报2015-09-2400015;浙江日报2015-09-2400012;浙江日报2015-09-2400017;浙江日报2015-09-2400020;浙江日报2015-09-2400021 2 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