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履行不力被追责
杭州通报8起典型案例
本报杭州9月22日讯 (记者 翁浩浩) 9月22日,杭州市纪委通报了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杭州市纪委表示,对“四风”问题突出或是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上城区文广新局(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建华因下属单位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02年4月以来,上城区文化馆将工作人员对外承接培训、辅导、演出等业务收入和办公场地租赁收入,用于工作人员奖金福利、误餐补贴等项目支出。丁建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城区文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韦锋因单位违规发放福利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4年,下城区文晖街道利用节假日违规发放福利。韦锋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通报批评。
淳安县浪川乡党委委员鲍善平因联系村主要干部发生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9月,时任淳安县浪川乡芳梧村党总支书记王昌平利用职务之便,将本村收缴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资金存入私人账户,并将部分资金用于个人经营活动。鲍善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纪检组长王祖良因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1年4月,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原书记、局长吕建中以工作需要为名,让承租天目山景区的某旅游公司出资购买一辆小型越野车供自己使用,汽车驾驶员工资、油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由管理局承担。该局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王祖良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告诫3个月处理。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关富因单位发生违规套用资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4年,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盛伟在任职期间违反财经纪律,以虚增测绘项目测绘费形式套取资金用于该局开支。陈关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告诫6个月处理。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干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尧等人因本系统发生系列腐败案件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以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干分局连续发生4起征迁工作人员腐败案件。陈尧及党组成员、副局长茅益民被通报批评。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汪建平等人因下属单位发生严重经济案件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7月,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计划财务科会计盗取现金支票,违规提现并非法占用,给国有资产造成较大损失。汪建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电车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白建军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杭州市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张新国因下属单位存在公款请客送礼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0年至2014年,杭州市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武汉万全置业有限公司存在公款请客送礼、超标准接待、超标准列支福利费,个别领导在下属单位领取津补贴等问题。张新国在兼任武汉万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