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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为交通违法“随手拍”点赞

  江晨

  从本月21日起,温州平阳交警推出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在县域范围内,群众只要发现车主有交通违法行为,即可利用手机将其拍摄下来,上传至交警部门的违法举报平台。届时,交警部门将对举报线索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曝光、处罚等处理。捏造事实者,公安机关也将依法严肃处理。

  全民“随手拍”,曝光交通违法者,平阳的做法并非全国首创,但笔者仍要为这种借助互联网新技术,发动大众积极维护交通秩序的举措点赞!它不仅震慑了个别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促使人人自觉遵章守法,更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维持公共秩序,值得推广应用。

  现有的交通违法处置手段,主要通过交警人工判断以及电子警察的抓拍,但在不少没有交警而又缺失“电子眼”的“盲区”,个别车辆就敢于违法停车、掉头,由此而酿成的交通惨剧屡见不鲜。

  笔者在常山城郊接合部曾采访过多名老交警,城市的飞速扩张、多种交通工具的出现,让所里平均每名交警要盯住管牢2万余人,即使常年超负荷工作,他们也无法有效查处每起交通违法行为。

  而技术革命,早已使我们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头”的时代。交通违法行为事关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每个人有责任也有权利对其进行批评与监督。

  有人可能会提出质疑,群众提供的交通违法照片,能作为处罚依据吗?也有人认为将交通违法车主的头像公开在网上侵犯了其肖像权、隐私权。那怎样的举报才是良性的、法治的?笔者以为,“随手拍”的大前提是,它绝不是无中生有的造谣,更不是刻意为之的报复。平阳警方也表示,在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后,会先确认举报人信息,再实地或者通过监控等调查手段进行核实,不会仅凭市民的照片,就认定其举报的违法行为。

  当然,权利的行使有其界限。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随手拍”,仍需有相关法律细则的出台予以规范。无论何时,建设良好的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是不可或缺的力量。挖掘并呵护民间力量,使其发展与壮大,让维护交通秩序呈现出多元的勃勃生机,我们拍手称赞!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为交通违法“随手拍”点赞 2015-09-23 4020161 2 2015年09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