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提必核”,养成干部严实作风
瞒报信息被暂缓提拔,说明领导干部信息申报制度开始较真。更好地发挥这项制度的功用,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申报字字生根、养成严实作风
“凡提必核”,养成干部严实作风
王玉宝
同样发生在杭州的两则新闻,读来令人唏嘘,所谓时过境迁,彼一时此一时。但这种“彼此”的差异,实在是幸事。
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滨江区国土局一名官员5年有期徒刑。受贿,令人痛恨。但这样的案子不大不小,似乎提不起读者兴趣。且慢,往下看。好在杭州中院也是个“有心人”,一查,竟然这位“蛀虫”,早在2001年就因受贿被判过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怪的是,他被判刑后并没有被开除公职,而是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直到风声过去,他竟然又鬼使神差地被原单位转为事业编制人员,这么几年一倒腾,到2007年又坐上了领导岗位。为何判刑之人,还能如此逍遥自在?这下杭州中院不干了,立即发出司法建议,指其用人失察。
另一则新闻显示,杭州自2013年开始探索新提任干部“凡提必核”,最开始是市管干部,今年扩大到处级以上干部。所谓“核”,也就是对个人填报《考察对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核实。这不,不核不要紧,一核就核出事儿来了。2年的时间,共8位干部因为瞒报信息,被暂缓提拔。官场的岗位竞争也是相当激烈的。就这么暂缓一下,说不定提拔机会就此作废。想来,对比滨江的那位老兄判了刑还能“坚守岗位”,这几位能不懊恼么?
如果说十多年前,滨江这位官员的“幸运”是工作的失误,那么今天这几位拟提拔者的“不幸”实乃他们本人和公众的幸运。事实上,从2010年开始我国就实行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报告制度。直到2014年,中组部开始推行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按4%的比例随机抽查,这项制度才开始显现威力。更重要的作用,在于诸如杭州这样的地方,开始探索“凡提必核”,这就对那些“带病者”构成震慑。现在,杭州曝出2年8官员被止住提拔之路,说明这项制度绝非摆设,绝非口头警告,而是实实在在有杀伤力。
如何看待对拟提拔干部的“凡提必核”?站在防范腐败的角度,这种审核是理所应当。今后,还将越来越多。但现实中,一些干部思想上对此不重视,甚至抵触,认为个人情况为什么要查根问底,翻个底朝天,隐私何在?其实不然,这是一个权力责任对等的关系。实际上,每一位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从老百姓那里置换过来的。老百姓将权力赋予你,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你难道不该在合理的范围内让渡一点个人信息?公权力,是比金钱更为重要的资源。组织人事部门替人民选拔人才,不能不一丝不苟地审视权力的“继承人”。
相比于以前,用人制度无疑取得巨大进步。但是,从打造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角度看,还有很长的路。让任何一个“带病者”都无法蒙混过关,还须提升核查精确度。对既有岗位上的领导干部的抽查比例已由4%扩大到10%,应该说进步迅速。如果有可能,这个比例还应该扩大。如何更科学地甄别、使用这些信息,甚至构筑起从组织选人到纪委办案的信息联动,还需要制度的创新。
我们相信,逐步推动官员相关个人事项的公示,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制度的透明度,必能更好地选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