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警方严打逃废债
今年已立案37起,案值5亿多元
本报讯 (通讯员 何乐敏 陈泽润 记者 翁浩浩) 记者从乐清市公安局获悉,今年5月以来,乐清警方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目前已立案9起,刑拘11人,涉案资金4亿元。
9月2日,倪某被乐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传讯。倪某原本开了一家铝合金公司,经营10余年,年产值约6000万元。后来,他到山西投资煤矿。2013年上半年,倪某资金周转不灵,擅自处置银行贷款的部分抵押物,致使政府用于其公司的应急转贷资金损失350万元无法收回。今年6月,警方依法将倪某刑拘,此时,倪某已出逃,7月15日在陕西落网。
位于乐清柳市的某集团母公司负债累累(约欠款1.5亿元),企业无力偿还银行以及债权人的巨额欠款。而企业主郑某强所拥有的在上海、南京、嘉兴等地的子公司依然在正常生产,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去年2月,郑某强将集团公司持有的南京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82.75%的股权,转让给同为企业主的弟弟郑某成。但这笔1655万元的资金却几经易手,又回到郑某成手里。这样,当母公司申请破产时,这笔巨款就不会用于偿还债务。目前,郑某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刑拘,郑某成在逃。
据了解,今年1月至8月,乐清警方共立逃废债案件37起,同比上升208.3%,涉案总金额5.62亿元,打击35人,同比上升191.7%,抓获“治赖追逃”对象16人,并对7家企业11名人员办理限制出境手续。警方表示,对恶意出逃的企业主,将专案追捕,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