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整体上市 探索公益类国企改革
国企改革,浙江先行先试
本报杭州9月15日讯 (记者 袁华明 通讯员 万力源) 作为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后,资产证券化、混合所有制、分类监管等国企改革关键词迅速成为浙江经济界热议的焦点。记者9月15日从省国资委了解到,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先行先试,走在全国前列。去年9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对照此次指导意见,浙江版国企改革的路径与中央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精神是一致的。
“浙字头”筹划改制上市
“我们现在整体上市的流程基本已经走完,只等最后的批文。”省物产集团董事长王挺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这次出台国企改革文件,鼓励国有企业上市是按照市场化的方向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招好棋。
“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中央文件中的这段话,王挺革印象深刻。他说:“国有企业改革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在他看来,国有企业的改革最终是为了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
近期,我省国企在资本市场上显得非常活跃:省建设集团整体上市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巨化集团上半年完成对上市公司菲达环保的重组,天达环保、浙商证券已进行了IPO预披露。
尽管近期受到资本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IPO暂缓,记者从省国资委了解到,目前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为40.2%,已经提前完成省属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据了解,目前省属国企中已有11家上市公司,全省共有32家国有控股企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今年5月,我省出台加快推进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更多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加快推进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混合所有制经济。
公益类已破题改革
水、电、煤气、公交等公用事业类国有企业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在这次中央指导意见中,这类国企被归入“公益类”。公益类国企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但也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也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杭州燃气集团董事长胥东告诉记者:“前些年我们就尝试了与外资企业成立合资公司。”据了解,2005年5月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壳牌(中国)有限公司和壳牌中国私有有限公司,以及香港中华煤气(杭州)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合营合同》,实施杭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合资。
对于未来的发展,拥有自来水、燃气、公交、固废垃圾处理等业务板块的杭州城投也在谋划相关改革。杭州城投副总经理余敏红告诉记者,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引入市场机制和多元市场投资主体,按照资产证券化的有关要求,对相关业务板块的公司进行改革。
除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之外,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公益类国企经营也是改革的方向之一。我省平湖市开始尝试以成本规制为核心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政策推行以来受到各公交企业的欢迎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公交企业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的主动性不断增强,相关线路相继投入高档次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公交电子站牌投入使用、百名市民评公交活动启动、部分线路试点免费WiFi等,公交提升举措不断出台,有效地改善了平湖公交出行条件。
完善治理结构稳步推进
“国企通过上市等方式可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特别是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不仅国资委监管,而且每一个人都可以查阅相关信息、都可以监督,这样公开透明的方式也有利于国企自我加压。”王挺革认为,这一次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更加尊重市场、尊重市场规律。
我省在完善国企治理结构方面也做了不少探索,目前省属国企实现外派监事会全覆盖,正在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和二级单位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将加快研究出台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进行更多有益的探索。让国有企业更符合现代市场规律的要求,按照这次指导意见的划分,我省省属国有企业基本属于“商业类”,市场竞争性更强,也更需要按照市场规律来完善治理结构。
此外,混合所有制更应在市场化的环境下运行。“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对于混合所有制,指导意见给出了明确路径。
薪酬体系也是一个完善治理的重要方面。我省较早开始探索国企领导人薪酬制度改革,省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考核方式和薪酬体系的变革也是监管方式改革的内容之一,“经济增加值”等现代企业考核机制也将逐步在国企当中推广,未来的薪酬体系和考核方式也会以更加符合市场化的要求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