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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制度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思想非常丰富,这些思想一方面再次重申和强调了我们党历来关于制度建设的思想;另一方面也使党的制度建设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其内容对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党的制度建设要充分体现党章精神

  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是党的整体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党的历史经验结晶,是贯穿于党的一切活动和规范党员思想行为的最高准则。因此,党内其他规章制度都必须服从于党章,并保障党章的贯彻执行。党章在制度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党内的各项制度都必须依据党章制定。

  要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习近平同志提出要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尤其要对党章的内容有全面的认识。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重大方针政策,以及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这些重要内容,全党同志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只有全面把握党章的要求,制度建设才能真实体现党章的精神。

  党员要有牢固的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的基本前提是党员要有较强的党章意识,而党章意识的强弱直接体现在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上,能否在党的事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衡量党章意识的重要标准。为此,习近平同志指出:“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

  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关键是提高遵守党章的执行力,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党章的特权思想和违反党章的言行,否则,必须依据党章严肃处理。为此,习近平同志还要求领导干部要做遵守党章的模范: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

  党的制度建设必须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

  民主集中制对制度建设意义重大。习近平同志曾强调: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民主集中制事关党的制度建设的原则、方向、目标等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有利于把党建设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有利于处理党内矛盾、协调党内关系、维护党内秩序,有利于党的决策正确和执行有效,能够充分体现党的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党的制度要充分体现民主。习近平同志认为,综合分析党的制度落实情况,从各级领导班子来看,主要还是民主不够。他在讲话中批评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搞“一言堂”,口头上讲的是民主集中,实际上搞的是独断专行。实践证明,缺乏民主的制度是没有活力的制度。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和前提,失去民主的集中就是形式上的集中,就会导致不正确的集中、不科学的集中。

  党的制度要有利于实现正确的集中。集中指导民主,集中是实行民主的保证和结果。离开了集中,民主就会失去方向和依托,不能产生任何结果;离开了集中,民主的发展就可能不规则,就可能出现无序状态。所以,只有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才能有正确的方向。因此,制度建设也要强调正确的集中。当然,在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

  要注重培育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

  制度意识是制度建设的基础。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强化党员干部讲规矩的意识,他曾经批评一些干部“连一些基本规矩都不讲,毫无制度意识”。为此,他强调要加强教育引导,认真查处违纪行为,使干部懂规矩、守规矩。

  党员的制度意识决定着自身的政治行为。只有党员具有较强的制度意识,党员执行制度的行为才可能表现出相对的稳定性。因为人的思想意识决定着人的实践行为。但要看到制度约束对制度意识强化所起的作用,要通过制度约束来塑造党员行为,并逐渐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要注重发挥制度的教育激励、形象塑造、整合凝聚等功能作用,培养和强化党员的制度意识。

  要增强制度的执行意识和维护意识。制度执行意识,就是党员坚决地遵守制度规定的自觉意识。执行意识强,制度执行有力,而缺乏执行意识,制度就发挥不出应有效用,再多再好的制度最终也只能成为“摆设”。制度维护意识,就是党员坚决同一切违反和破坏制度的行为作斗争的意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意识。实践表明,制度的执行意识和维护意识都不可缺少。

  多途径增强和培育党员制度意识。加强教育,目的是使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打牢思想基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使每个党员都明确当前自己在党内的工作、任务和使命,增强其参与党内事务的责任感;建立回馈机制,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告知全体党员,使党员对制度的执行状况有真实和全面的了解,以便于有效参与到党的制度建设中。

  要着眼于党的制度体系建设

  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曾把制度存在的问题形象地比喻为“牛栏关不住猫”。为什么存在这类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缺乏系统性。习近平同志指出:“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

  要“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事实证明,只有建立了完整的制度体系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党的制度系统性问题实质是制度本身是否科学的问题。科学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制度。科学的制度必须符合制度自身规律,符合客观实际。习近平同志强调:“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建设各项制度。”为此,党的制度建设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从实践需要出发,制定便于实际运用的制度,使制度在实践中能够行得通、有实效,并有利于党的建设的长远发展。

  制度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设立的系统。制度不是单独的要素,而是要素之间的有机连接;制度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是要素间有机联系的系统。制度反映了事物的客观要求,是规律性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缺乏系统性,缺乏相互之间的制约。为此,需要整体设计,使制度内容对应、协调,并建立制度间矛盾解决机制。

  要牢固树立党的制度权威

  习近平同志曾很形象地说,“制度不能像稻草人”。明确强调:“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能否落实好制度,涉及到制度的权威性问题,制度无权威就失去了规范力、约束力、导向力等功能。

  制度的权威性是由制度性质所决定。制度具有根本性,是因为党的制度是在党的长期活动实践中形成并被全党所认可的,是党的根本行动准则和依据;制度具有全局性,是因为党的制度不是只与党的工作的某一具体方面相联系,而是与党的工作的所有重要方面相联系,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建设成效;制度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因为党的各项制度都是和党组织自身的特点、性质、目标和任务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旦形成,便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对保持党的传统和经验的长期性和连续性,对加强党的建设起着长远的根本性的作用。

  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落实是关键。从实践看,制度的贯彻与落实的能力不强。事实上,执行和落实制度比制定和出台制度更加困难,尤其是在现有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的时候,执行制度的重要性就更加突显出来。制度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自身利益、潜规则、监督机制等原因。制度建立起来就必须认真执行,如果执行总是打折扣,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是画饼充饥。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内各项建设的始终,关键在于落实监督检查措施,防止制度流于形式。不能执行好制度,在实质上是治党不严的问题。

  要坚持在党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制度一经制定,组织中的任何成员都应该服从,任何成员都没有超越制度之上的特权,任何违背制度的行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制裁。对此,习近平同志曾强调:“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强化制度权威意识,自觉树立制度必须遵守、执行没有借口意识,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要求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党员干部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没有特权,充分认识到制度是党内成员必须遵守的议事规程和行为准则。要有自觉维护制度的责任意识,具有担当精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同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只有这样,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干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执行好制度,一方面对党内、对社会起着示范、导向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更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浓厚氛围,形成良好的“制度文化”。

  【作者为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制度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 2015-09-16 浙江日报2015-09-1600006 2 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