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永中全民治水
举报违法排放污水最高可奖1万元
区委报道组 李希赛
本报讯 治水成果全民共享,治水过程全民参与。近日,龙湾区永中街道出台《公众举报违法排放污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根据举报流程,举报人可通过来人、来函、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街道治水办提供违法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以及违法事实等情况,一旦确认为有效举报,将最高获得1万元的奖励。
根据“五水共治”要求,今年永中街道需要清淤黑臭河16条。截至目前,该街道已清理河岸垃圾约2016吨,河面保洁日均清理垃圾12立方米;拆除涉河违章39处,拆除面积达1.3万平方米;排查出河内障碍108处,完成工程进度达70%。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治水的积极性,最大程度保护治水成果,永中街道在延续原有的河长制、包干制等基础上,引入有奖举报机制。根据规定,公众可举报永中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经营单位、工地等以及个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擅自拆除、闲置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直接排入环境;将部分或全部污水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环境;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将未经处理的污水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包括建筑泥浆)直接排入环境等行为。
街道治水办在受理举报并通过核实确认为有效举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查处。举报查实后,根据对环境污染程度,永中街道将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00元奖励;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每宗奖励举报者1000元;构成刑事处罚的,每宗奖励举报者2000元。如效果特别明显,影响特别重大,将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