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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人文

学位证书
不再统一

  本报讯 (通讯员 万玉凤)从2016年1月1日起,高校毕业生将拿到有母校个性的学位证书。前不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调整学位证书制发方式,由学位授予单位设计、印制学位证书,既符合我国学位工作实际,又体现了国际通行做法,便于人才交流。”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陈洪捷教授表示。

  学位证书是学位获得者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证明。自1981年我国实施学位制度以来,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给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除了1985年至1992年期间,实行过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制发,证书由高等学校自行设计印制外,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制定格式和统一印制。

  此次调整进一步突出了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学位授予中的主体地位。《管理办法》既明确了学位证书填写的基本内容、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的程序和各方职责,也指明了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决定的部分,如证书样式、其他必要信息和外文副本制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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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统一
2015-09-14 4010833 2 2015年09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