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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境外代购,请悠着点

宁波一导游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拘役6个月

  本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贺磊) 出门旅行,给亲友带点当地特产或者商品,很平常。但如果出境时还想这么干,那一定要悠着点。日前,一个乘出国带奢侈品的导游就因此被宁波中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这名导游姓刘,常有出国带团的机会,因此也做点代购生意。2013年12月,他到法国出差,当时正是圣诞购物季,奢侈品有较大折扣。听说他要去法国,请他带东西的亲友、买家很多,刘某都答应下来。

  到法国后,刘某疯狂血拼,行程结束时,共买了76件奢侈品,总价40余万元,塞满了两个大号旅行箱、1个中号旅行箱和1个旅行袋不说,他朋友朱某的旅行箱也塞了一部分,共有19件。这些奢侈品,包括各大名牌。

  刘某从法国回来,被当场查获。这76件奢侈品偷逃的进口环节应缴税额高达12万余元,超出了5万元的定罪起刑标准。之后,因为朱某没被抽查到,这19件奢侈品,除两件是两人自用的外,其余17件中有13件由刘某寄给了当初让他帮忙代购的亲友和买家,其中主要是亲友。

  去年12月底,刘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检方取保候审,今年6月被逮捕。开庭时,刘某的律师极力为刘某辩护,认为刘某代购的奢侈品主要是给亲友的,他本人并没有获利。

  最终,宁波中院认定刘某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除判刑和罚金外,法院还判决没收被查扣的走私物品,刘某销售13件奢侈品的违法所得4万元也被法院追缴。

  替人代购,结果被判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这在浙江并非第一例。宁波海曙区,有一家做代购生意的包店老板杨某,找一些经常出国的商务人士、留学生当“买手”,支付给他们一笔代购费,让他们在国外帮忙购买奢侈品牌包,不到两年就卖出290件货物。结果同样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宁波中院判刑18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5万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境时携带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海关将会给予免税放行,超过这个数额,就要向海关申报;如果超过5000元,又不向海关申报,偷逃应缴税额达到5万元,就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境外代购,请悠着点 2015-09-10 4005784 2 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