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百态
滥用职权谋私利
日前,余姚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原科长葛文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经查,葛文龙在2010年到2014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旅游企业宣传促销广告补助等事宜,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造成国家财政补助款流失共计1787300元,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2000元。
涉嫌受贿被起诉
近日,涉嫌受贿的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陈凯被提起公诉。2002年12月起,陈凯任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秀城(南湖)分局副局长,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等工作;2005年8月至案发,先后任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南湖区新嘉街道党工委书记。在任职期间,陈凯利用本人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487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以权谋私陷囹圄
日前,长湖监狱第十三监区原副监区长朱永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2011年至2013年,朱永强在担任长湖监狱医院副院长、第十三监区副监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医院服刑罪犯日常管教、奖惩考核、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服刑罪犯亲友所送现金,共计22万元。
挪用公款悔已晚
近日,常山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原科长余水荣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余水荣从2003年4月起担任财务科科长,主要负责该公司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业务,并负责保管一张该公司用于业务资金周转的银行卡。2014年1月25日至2月8日期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次将前述银行卡内共计193万余元的公款转移至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理财产品和存款等营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