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专题建言城镇污水治理—
一滴水,折射城市管理
通讯员 赵杨健 本报记者 吕玥
核心提示:
水,是城乡最灵动的源泉,更是生态和谐的重要元素。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推进,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不断增加,水污染压力不小。日前,省政协举行民生论坛,专题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进行协商讨论、建言献策。
我省拥有比较丰富的水资源总量,但通过近5年省水资源公报披露的数据来看,一些地方的水质不容乐观,严重威胁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方清水,是每个浙江人的期盼。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是水环境治理成效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路径。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继2007年率先在全国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后,2017年又将率先实现镇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目标。
怎样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和水平?近日,“浙江政协·民生论坛”专题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进行协商讨论、建言献策。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作针对性回应。
眼光,投向地下工程
夏过秋至,嘉善县天凝镇金洪路盛翔织造西侧空地上,工人们正忙着主体建设,这里是新的洪溪污水厂扩容提标工程建设现场,今后深度处理工艺全部在新厂进行,当地的污水日处理量将从3万吨提高到4万吨。
“新厂开建,老厂也进行了整改提升。”公司总经理杨万东说,污水厂邀请专家对污水厂的处理工艺、加药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目前已对初淀池、生化池、终沉池的工艺和添加药剂进行了改造,污水排放实现稳定达标。
在5个月前,这里却是截然不同的境况。由于嘉善洪溪污水处理厂进水总量超负荷,导致大量污水超标排放流入红旗塘洪溪段,水质发黑变臭,沿岸群众怨声不少。
今年4月,当地政府对工业区内污染企业开展停产整治,责令限期建设生产废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随后,天凝镇又加快推进占地17.2亩、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污水厂扩容提标工程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污水处理超负荷问题。
天凝镇的水变清了。但这家小镇污水厂的过去,仍是不少城镇污水处理单位的现状。
记者从省政协民生论坛上获悉,截至2014年底,我省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03个,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日1122.9万吨。然而,这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不足。而地方污水处理的超标排放,导致污水处理厂不堪重负,只能沦为“过水厂”和新污染源。
部分省政协委员调研发现,作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另一重要组成,一些城镇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也比较滞后,严重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而且部分地区管网建设质量堪忧,雨污合流和渗漏现象严重。目前,全省还有雨污合流管网4882公里,约占污水总管网的13%。
为此,省政协委员张飞联建议,要围绕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市建设,加大投入,以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提标改造为重点,同步推进配套管网设施建设。
“按照‘厂网并重’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确保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配套管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省政协专题调研组建议,加快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分区域、分阶段、有重点推进生活污水截污主管网和毛细管网建设,积极探索城区老旧管网非开挖式修复技术,加快建立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举措,政企协同施行
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如何运行好、充分发挥效益成为关键。
这个问题在乡镇尤其明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多为隐蔽工程,怎么落实好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确保已建设施有效运转,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湖州市农办新农村建设指导处处长朱旭初说。
在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姚佳亮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对各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巡检,并把结果反馈给村干部。他说:“我们不仅有定期巡检,还装有24小时运行的监控设备,在县城的运维中心都能看到。”
目前德清已为494个农村污水处理站点建立电子档案,其中部分站点已建立3G无线网络物联体系,对站点的水质、流量、设备、能耗等进行监控;同时结合人工养护巡检,人工水质化验等措施,保障站点长效达标运行。
“政府牵手第三方企业,让专业人干专业事。”省环境科学院环境咨询中心的专家对此高度评价。
记者从省政协民生论坛了解到,到2014年底,全省运行(含试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中,实际运行负荷率低于60%的有60个,负荷率低于50%的有12个;建成的30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179座已实现第三方运营管理。另外相当部分污水处理厂由排水、环保等主管部门下属单位或由镇政府运营,容易使政府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造成权责不分,不利于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今年5月,省政府专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创新运营管理模式,严格污水排放管理,建立信息化管控平台,加强已建设施保护与管理。
“建议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对其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托管(技术服务),托管单位负责企业污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并确保污水达标排入城市管网。污水处理厂可以对纳管企业污水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可上报环保、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污染企业。”省政协专题调研组认为。
在此基础上,省政协委员高东建议,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纳入政府部门考核,并鼓励运营水平高的运营商通过收购、兼并等市场行为来整合污水处理资源,提升运营能力。对BOT、PPP等第三方参与模式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出台指导性意见,明确地方和运营方的权利和义务,指导地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参加省政协民生论坛的群众代表、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项目主管杨方义则认为,通过信息化来推进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云,用数据来治理,推进改变“九龙治水”现状。
治本,先从岸上抓起
随着城镇污水治理的推进,近年来我省水环境的改善有目共睹。政协委员们认为,如何巩固并提高,必须要思考污水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
水的问题表现在河里,根子却在岸上。“要从源头抓污水处理。”在“浙江政协·民生论坛”上,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浙江环保部门一直致力加强减排监管,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建设部门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摸底调查等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有效提升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和减排绩效。
据了解,2014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916件,行政处罚4.73亿元。环境执法力度位列全国首位。
执法监管必须从严从快。省政协专题调研组建议,各地尽快建立完善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基础档案信息数据库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数字化管控平台,实时监测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调度和水质变化。对重点污染企业,应严格按要求在出水标排口处安装流量计和COD、PH、氮磷、大肠杆菌等主要监测指标在线监测装置,委托第三方对在线设施进行运维,确保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此外,应建立健全重点排污企业出水指标信息的公开制度。
“城镇污水处理关系老百姓的幸福感,是城市形象的体现。”省政协委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处长王青建议,建立合适的监督机制,让老百姓共同参与监督。委员们同时建议,所有省控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自行监测结果,应通过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实行阳光排污。各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按要求公开的单位。
“健全投融资机制也是一个重要方面。”省政协委员赵伟雯建议,积极拓宽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融资渠道,加快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还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系主任范柏乃认为,要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掌握投入产出、污水处理等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
不少委员建议,还应加快制定出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落实污水有偿排放、有偿处理措施,依法保障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及时调整污水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对企业按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浓度实行分类定价收费政策,避免污水处理成本高于收费。
污水处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委员们呼吁,广泛宣传,营造全民爱水、护水的氛围;对污水排放监测及处理的信息,通过网络、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每年设定污水处理设施开放日,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呵护一方清水。
■ 专家观点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刘维屏:我省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数量和能力已具有一定规模,但运行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当下要狠抓精品建设,加强运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运行体制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责任,优化考核,实现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