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7·30”电梯事故处理结果
注销电梯维保公司资质
本报杭州9月8日讯 (记者 廖小清) 9月8日下午,杭州下城区通报了“7·30”电梯事故处置情况:7月30日上午发生在下城区新华坊小区致人遇难的电梯事故(本报7月31日1版报道),是一起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维保单位通达公司负主要责任,管理单位新鸿物业负次要责任。有关部门对上述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5名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按程序注销通达公司维保资质。
此前现场勘查发现,该电梯存在制动器闸瓦明显磨损,制动器铁芯间隙明显偏大等问题。
本报杭州9月8日讯 (记者 廖小清) 9月8日下午,杭州下城区通报了“7·30”电梯事故处置情况:7月30日上午发生在下城区新华坊小区致人遇难的电梯事故(本报7月31日1版报道),是一起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维保单位通达公司负主要责任,管理单位新鸿物业负次要责任。有关部门对上述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5名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按程序注销通达公司维保资质。
此前现场勘查发现,该电梯存在制动器闸瓦明显磨损,制动器铁芯间隙明显偏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