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长期持股 关键不在股民
对于股市来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监管之正道是应该“打击投机,鼓励投资”
鼓励长期持股 关键不在股民
张传发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对于股民来说,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磅重大利好消息,但愚以为,鼓励长期持股,关键不在股民。
不是说对长期持股者所得的股息分红不应该免税,这样的免税当然多多益善。但是,股息红利与其个人所得税,毕竟前者是“西瓜”,而后者是“芝麻”,更多的情况下,“芝麻”可以不拈,而“西瓜”当分得越多越好。
不是股民不想持股一年,甚至于更长时间,问题是当下的中国股市,更多的是“闻风即雨”,更多的是“炒概念”,更多的是“跟风”,是“赌运气”,是“投机”,是“赌博”。事实上,常常是连续几天千股跌停,而世界上通行的论点是“股指连续下跌20%,股市就已跌入熊市”,这种情况下,股民只有忍痛割肉,哪里还顾得上你那“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哪里还敢“持股超过1年”。
对于股市来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监管之正道是应该“打击投机,鼓励投资”。
什么“引入熔断机制,分5%和7%两档阈值”,很有可能因此而引发股市上更多的“踩蹋事件”。“打击投机,鼓励投资”,治本之策是要倒逼上市公司加大股息分红力度来激励股民长期持股。此处的“倒逼上市公司加大股息分红力度”,就要考虑修改证券法了。修改后这个证券法应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一年起码两次分红”,且规定分红底线——每次分红的金额不得低于股民股金总额的百分之几;这其间,如果有的上市公司长期当“老赖”而一毛不拔,不按期、不按比率分红的,对不起,请出!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别再想在股市上圈钱。
股民买股,如若股息红利多多,谁不想持股时间越长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