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
杭州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本报杭州9月6日讯 (记者 戴睿云 刘乐平) 9月6日,杭州市正式拿到国务院批复,批复同意杭州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意味着杭州可以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作出示范。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是基于国家高新区发展水平提出的。杭州高新区和临江高新区,就是此次创建批复的主体。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杭州国家级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积极在跨境电子商务、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集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方面先行先试。
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浙江省政府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共同开创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发展新局面。
在全国,国家高新区已超过百家,杭州因何脱颖而出?这得益于该市多年来高新区良好的发展势头,民营经济发达的创业创新氛围,以浙江大学为首的高等院校等基础资源条件等。此外,近年来,杭州信息产业发展呈现异常迅猛的势头,也为杭州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分不少。今年上半年,杭州信息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36.1亿元,促使杭州经济在时隔3年之后,增速重回两位数。
“杭州的创新实践纳入国家层面,对杭州经济的发展是个极大利好,产业的集聚程度和品牌效应也大不一样。”杭州市有关领导透露,获批示范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在杭州更大范围内推动创业创新热潮,从一个点向条线、区块扩展,最终覆盖到整个杭州。
目前,杭州正在加快制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及一批配套政策举措,编制完善《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制定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和细化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杭州已明确,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业创新中心为战略目标,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示范区、互联网大众创业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全球电子商务引领区、信息经济国际竞争先导区。
(相关报道详见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