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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缴纳社保,切莫缩水

  翁浩浩

  国内最大的社保第三方专业机构“51社保”日前发布2015《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报告显示,我国60%以上的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时存在“低缴”情况,比如有的员工月工资七八千元,缴费基数却只有四五千元。

  社保“低缴”,主要源于两大原因:一是有的企业为节省人力成本,故意将员工工资“做低”;二是有些外地员工考虑到社保异地转移难及自己要承担部分费用,自愿选择低标准。

  伴随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越来越少。但仍有一些企业偷偷打“擦边球”,让社保费用“短斤缺两”,影响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严重损害员工合法权益。同时,有些员工出于各种因素考虑,让企业为其尽量少缴社保,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企业“低缴”行为。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缴纳社保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针对“低缴”现象,劳动保障部门需进一步完善企业缴纳社保的相应制度法规,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严惩故意克扣员工社保费用的企业。同时,政府应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保待遇调整机制,制定更具操作性的社保关系转移政策,让更多的员工得到实惠。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缴纳社保,切莫缩水 2015-09-02 3998708 2 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