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一桩盗窃案引出诚信故事
包工头夫妻借钱发工资
本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潘子菁) 得知小偷被判刑的消息,58岁的郭文兰一边笑,一边流着眼泪。嘉善这起盗窃案,最近牵出了一桩对工人信守承诺的故事:去年底,包工头程守月和郭文兰领回的工钱被盗,为了让工人及时领到工钱,他们四处找亲友借钱给工人发工资。日前,这起盗窃案的两名被告人张某和滕某因盗窃罪分别被嘉善法院判刑。
程守月是嘉善县建筑工地的小包工头,手下有一批老乡跟着他干活。2月14日,程守月夫妇从老板处结回辛苦一年的工钱——21万多元现金,打算带回老家给工人们发工资。
夫妻俩将21万元现金分两袋装进皮包,再将包挂到床头。“迷迷糊糊的,睁眼一看却发现包没了。”郭文兰一看,距离床头不到1.5米的卧室窗户上少了一块玻璃。“遭贼了!”郭文兰马上报警。
在警方积极破案的同时,寡言实干的老程缓过神来,对老伴说:“我们先回家,借钱先把工钱给发了!老乡们跟着我干活,不可以对不住他们。”因为怕子女担心,一开始,两口子还瞒着,四处去亲戚家借钱。没几天,孩子都知道了,一家人气氛凝重。老程说,老乡对他是极其信任,因为他从没拖欠过工人工资,有一年老板没把工程款结给他们,他们把家里的小麦全卖了,给工人发工资。
得知工钱被偷后,老乡们不仅没来电话催工钱,反倒安慰两口子。老程两口子东拼西凑,终于凑出21万多元发给老乡们,让他们安心过年。
经过侦查,警方确定重庆籍的张某和滕某有重大嫌疑,立即开展抓捕。3月9日,在江西高速交警的协助下,张某被抓获;3月10日,警方又在秀洲区洪合镇将滕某抓获。
嘉善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