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政理应问责
吕玥
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的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干事、不作为的现象。有的地方对明确的任务不抓落实,确定的项目迟迟不开工;一些领导干部该担的责不担,该干的事不干,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居其位理应谋其政。“为官不为”看起来事小,但从长远来看,危害绝不亚于贪腐。那些不敢为、不愿为、不想为的官员,就像大型机器中的一颗生锈螺丝钉,短期内似乎仍能维持机器的运行,实际上已经影响速度和质量,时间长了甚至会让机器停滞。
因此,对于那些该办不办、推脱责任、玩忽职守的干部,必须严肃追责,依法严惩。让庸官、太平官“下”,让勤勉实干者“上”。形成科学的监督、考核和竞争机制,打破公职人员的“铁饭碗”。要管好伸出制度笼子外的权力,也要管好缩在袖子里当用不用的权力,让干部真正“凭本事吃饭”,用实力干事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