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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要闻

多名权威环保专家表示

事故发生地周边空气已经达标

  据新华社天津8月21日电 (记者 李靖 张华迎)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对空气和水环境进行监测。多位权威环保专家21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从事故发生以来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来看,京津冀地区空气总体安全,并没有受到爆炸事故的影响。

  记者从环保部、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爆炸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从13日凌晨3时40分起,就开始对空气和水环境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环境应急监测信息。

  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环保部门共在爆炸核心区外围设置了18个监测点位,对硫化氢、氰化氢、甲苯、二甲苯、三氯甲烷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连续9天的监测结果表明,仅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和氰化氢曾短暂出现过超标情况。其中,氰化氢于8月15日0时至16日10时期间累积出现3次超标,最高超标0.5倍。

  天津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组组长包景岭说,从16日12时开始至今,各监测点位均未检出新的特征污染物,各点位各项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事故周边空气质量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等6项常规指标,事发以来均未出现异常。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表示,截至8月20日,共设置水质监测点位42个,其中核心区内点位26个、核心区外围附近点位16个,所有氰化物超标废水全部有效封堵在事故区域内,未经破氰处理达标不外排。在核心区外的16个点位中,有6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但不超标,其中最高浓度值为标准的8.4%。

  环保部应急办主任田为勇认为,从监测结果以及采取应急措施来看,核心区内的环境污染情况总体可控,核心区外常规污染物指标与天津市平均水平相当,环境质量没有超过国家标准。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5 事故发生地周边空气已经达标 2015-08-22 3988761 2 2015年08月2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