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开展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
通讯员 吴佳琴
县委报道组 范冰洁
本报讯 为加速就地城镇化进程,今年初以来,海盐以“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为抓手,发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运行规范》、《城乡文化基本公共服务运行规范》等11项美丽乡村地方标准。
据悉,为激活农业生产潜力,结合已有的工作经验和最新的土地政策,海盐从机构管理、土地流转方式、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管理等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调控,并对县、镇、村三级服务中心职责以及合同管理、经营权证、纠纷解决机制等逐一规范。
“土地流转模式标准化后,土地规模进一步集聚,促进了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海盐县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
为保障农民在家门口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高品质生活,今年,海盐还发布实施了涉及教育、文化、交通、卫生等6个方面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运行规范标准。
据了解,这些标准以全县区域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实际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依据,邀请上海社科院、浙江省教育厅等专家参与论证,合理配置利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由宏观到微观系统,对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海盐县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一个目的就是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如今通过标准的实施,海盐已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农民与市民享受的待遇逐步实现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