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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8日,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浙商所”)正式注册成立,主要负责组织石油化工品、煤炭、有色金属、铁矿石、钢材、纸浆、木材等大宗商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结算、交割及相关咨询服务。
国务院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提出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五大目标,即建成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我国海洋海岛科学保护开发示范区、我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和我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其中,首要目标是建成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浙商所”依托舟山港域大宗散货物资中转储运枢纽港的重要地位优势,结合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实际,承担交易中心的日常运作,并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国际性大宗商品综合交易、结算和定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