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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拆违,关键持之以恒

  梁国瑞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高了“无违建县”的创建标准:下辖乡镇“无违建”达标率,从原先的80%提升至100%。“无违建”乡镇(街道)的达标要求也进一步明确:无存量违建、无新增违建、无非法“一户多宅”、拆后土地有效利用。

  今年是“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通过全面创建“无违建县(市、区)”,建立有效的长效管控机制,是三年行动的“最后一步”,更是行动果实长期保有的关键命题。那么,“三改一拆”究竟要建立哪些长效机制?

  若大而化之,“无违建”的长效维持,基本有三方面内容:存量违建如何清除、新增违建如何管控、“无违建”体制机制怎么保障。

  清除存量违建,仍然不可松劲。尽管经过两年多努力,拆违工作成效显著,但几十年累积下来的违法建筑,量大面广、性质复杂、情况多样,想要彻底清除,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这些存量违建,有的需要进一步政策处理;有的仍在走法律程序;更多的是考虑民生保障、基层现实等因素而“暂缓拆除”。然而,被“缓拆”的违法建筑,若不盯牢、跟紧,一旦逃过此次监督与整顿,则会成为新的“历史违建”,甚至给基层群众留下处事不公的印象。

  新增违建这种“顶风作案”式的违法行为,是当下乃至今后,必须“露头就打”的,否则“三改一拆”行动将功亏一篑。必须正视的是,在全省“三改一拆”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零星的新增违建仍在各地不断出现。然而,如何有效防控新增违建,织密这张网,目前尚没有行之有效、可以全省推广的办法。长效控违已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三改一拆”不是一阵风,没有终点。省领导的这一承诺掷地有声。但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反映,在目前的体制机制下,“拆违成本高于违建成本”、“靠临时工冲锋陷阵”、“临时机构难以协调部门、乡镇”,甚至抱怨“若严格依法行政,则难以推进‘三改一拆’”……这些声音,虽然有部分失之武断,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层推进“三改一拆”工作所面临的难处。长效机制的意义,就在于让这项工作有体制机制的保障,有机构、人员、资金、政策的配套。这也是为何省委、省政府一直强调要建设健全长效机制的原因。

  “三改一拆”就像一股清风,激浊扬清,为浙山浙水送来全新气象。而只有长效机制这个“风源”得到保障,这股清风才能一直吹下去,吹出一片新天地。对此,浙江的探索、实践、创新不止步,我们的观察也不会止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拆违,关键持之以恒 2015-08-17 3982339 2 2015年08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