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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社会

空手套白狼,退税骗巨款

一名达亨商人的堕落

  本报诸暨8月13日电 (通讯员 钟萱 记者 黄宏) 何先永建立的达亨集团曾创下外贸出口额在诸暨纺织行业排名第一的成绩。谁料,这高出口额竟是一个吹出来的泡沫。日前,何先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00余万元,骗取出口退税1.6亿元,被绍兴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近日,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小学文化的何先永,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从小作坊开始创业,逐步发展成为达亨集团。2012年,何先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拘。

  原来,2007年10月至2012年4月,何先永及公司财务部员工钱某某在达亨制衣、达亨轻纺没有出口的情况下,由第三方报关公司通过员工配单、制单方式,将其他不具有退税资格企业委托报关的出口货物以其公司名义,虚假申报出口额3.89亿美元。

  有货物“出口”,势必有货款“入账”。何先永和钱某某经人介绍高价非法购买3.4亿美元用于出口外汇核销,假装成境外汇入的货款。出口如此巨大,还需要有相应的原材料买入凭证。“达亨”就通过陈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了购入大量原材料的进项发票。从2007年5月至2012年3月期间,仅陈某某一人便为“达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00余份。

  高额出口货物,意味着出口企业要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当地税务部门曾质疑以“达亨”的规模,无力承担如此高额出口量。于是,2009年6月至2012年3月,达亨制衣、达亨轻纺通过多家第三方公司,以支付票面金额20%的费用,签订虚假的服装外发加工合同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就这样,环环相扣,“达亨”伪造出了一条从原材料采购到外贸出口的“全产业链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同时也提高了银行贷款资质,营造了虚假的成功企业形象。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5 一名达亨商人的堕落 2015-08-14 3980464 2 2015年08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