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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私分款项

  8月11日,苍南法院对一起私分补偿款案件作出宣判,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2001年至2003年,苍南县政府和灵溪镇政府重复征用灵溪镇东仓村的集体土地约9亩,并先后发放了土地补偿款。当时任村支书的赵某伙同部分村干部,以村民名义骗取土地征用补偿款34万余元。2013年7月,检察院立案侦查此案,赵某偷渡到缅甸。2014年11月,赵某主动投案。 (播报人:李查)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私分款项 2015-08-12 3978146 2 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