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闯红灯还阻碍执法
杭州一暴力抗法者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余勤) 因暴力抗法,55岁的重庆人熊某某近日被杭州市下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刑11个月。
4月27日傍晚,熊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杭州市下城区石祥路由东向西行驶,途经石桥路交叉口时因违法闯红灯,被下城交警大队民警发现。在交警依法处理时,熊某某不仅无视劝告,而且拒不配合,用嘴咬及挥舞U型锁威胁等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造成两名民警受伤。此后,熊某某被制服并接受调查。当晚,熊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7月7日,杭州下城区检察院以熊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向下城区法院提起公诉。7月15日,下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熊某某在庭审过程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日前,下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熊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