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政府决策数据化
秦诗立
日前,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运用大数据优化政府服务和监管,提高行政效能”议题上,强调指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大数据手段的运用十分重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转变政府职能,不仅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效率的需求,也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工程。
李总理的讲话,指明了大数据应用对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改进等的重要意义,也指明了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决策数据化是政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方向和要求。
这里,政府决策数据化,不仅包括“智慧政府”大平台的科学建构与完善,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与行政流程优化;也包括积极培养形成决策者数据决策的文化、技能与习惯,以及改善决策所用数据“质量”所需开展的系列改革创新,以保证基础数据生成的独立性、数据可多渠道验证的权威性,以及统计方法的先进性等。
当然,政府决策数据化是项复杂而全面的系统工程,战略性、技术性要求均很强。对浙江来说,需结合“智慧浙江”建设、信息经济发展等,来有效生成、科学集成数据,应用好大数据分析。作为基础,需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推进数据开放,形式上包括政府文件、决策过程、原始数据、统计材料等,格式上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音频、视频等,领域上包括产业、金融、交通、教育、医疗、就业等。
进一步,政府决策数据化需有着基于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决策咨询成果作为重要支持,有着基于大数据分析处理后的信息反馈与互动作为基本支撑。其中,对政府来说,数据开放的深入及其相关互动平台、计算中心建设,不仅有助于增强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公众参与的兴趣性、成就感,还可在动态的信息反馈、集成与大数据处理后形成更及时、真实的建议,从而提高政府工作质量与效率。对智库而言,数据开放不仅意味可利用更充分的资料源来增强咨询成果科学性、精准性,还可与计算公司合作,通过大数据分析来发现之前被淹没的特征或规律,而给出不同此前的分析判断、对策建议,更好供政府决策需要。
不过,作为政府决策数据化的核心基础,数据开放并不容易,需着力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政府动力问题。相比信息公开,数据开放对政府及职能部门来说,意味着决策需更小心、精准,更积极、主动,并要更全面、立体地接受公众监督和评价。从而,要推动数据开放,既需决策者主动顺应数据化时代潮流,如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信息化促进条例,筹备成立大数据管理局,也需新闻媒体、智库、公众等依法热心参与,协力推进数据开放。二是隐私保护问题。数据开放意味社会主体隐私泄密风险加大,而需在推进政府决策数据化过程中,加快隐私保护相关法治建设与宣传教育,同时加快相关替代技术研发,以在保障大数据分析完整性基础上,实现隐私有效保护。
此外,推进政府决策数据化还需加快信息技术研发及其基础设施建设。这方面,浙江在新一代通讯技术研发、大数据分析与云计算应用、智慧城市建设、物联网应用试点上占有先机,在“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政府决策数据库建设上相对领先。同时,浙江也需加快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产业群、企业群培育,加快物联网集成体系健全、大数据处理中心建设,加大政府数据决策化所需公共服务购买力度,形成决策数据化广泛展开所需产业、技术支持与行政、文化氛围。
总之,政府决策数据化是大势所趋、内在所需、潮流所向。浙江需深度结合信息经济发展,因势利导,率先树立政府决策数据化理念,率先建成“智慧政府”大平台,率先推行数据化决策,以更好实现政府行政效率大提升、服务质量大改进、社会文明大进步。
(作者单位: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