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基本年薪不超平均工资两倍
本报讯 (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李灵)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以组织任命的省管企业负责人为改革重点,同时对省管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实施意见》规定,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主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在上年度省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两倍内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乘以年度考核系数、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考核结果、在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内确定。
我省还将对企业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与薪酬挂钩。同时,建立健全薪酬备案制度、薪酬信息公开制度,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此外,国企负责人享受的待遇将一并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不再享受企业发放的福利性货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