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为居民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治——
浙江规范“身边的医生”
本报杭州7月29日讯
记者 郭兴华 通讯员 林莉
《浙江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责任医生怎么“抢”?向上转诊怎么走?这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细节都将有明确的规范。
早在6月19日,本报就曾对“我省出台《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规范签约服务要覆盖一半人口”的情况进行了报道。(详见本报6月19日13版《“私人医生”到你身边》)引发了广大社区居民的关注。连日来,在大家的期待之外,也有着不解和疑惑。杭州文晖街道打铁关社区的郑阿婆患高血压多年,能有一名签约服务的责任医生在她看来是“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她现在最大的愿望是跟医生签约能尽可能的方便,享受到的服务越多越好。
按照《规范》,我省责任医生签约的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参保居民,起步阶段正是以郑阿婆这样的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逐步实现参保居民全覆盖。
《规范》明确,按照双方自愿、公平诚信的签约原则,签约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期满后居民和签约医生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选择续约或终止契约关系。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名责任医生;每名责任医生应根据自身的服务能力,签约合适数量的居民,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倡导以家庭为单位,与1名责任医生签约。
“居民信任你,就会选择你,但信任之外也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凯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蔡小琴认为,这样的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服务质量,避免医患矛盾。
《规范》明确,责任医生将为居民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治,在家打个电话或通过手机应用就能实现门诊预约服务;根据病情需要,责任医生会为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优先预约上级医院的专家。
值得一提的是,对行动不便的签约服务对象,在符合家庭诊疗服务相关规定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签约医生可以提供上门出诊及护理,甚至可以设立家庭病床,即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患者家中设立病床,并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同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