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思维 创新基层治理
——法治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
本报记者 翁浩浩
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既是一个重大理论课题,更是一个重大实践命题,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鲜活样本。
近年来,在浙江这片美丽的沃土上,法治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不断涌现,结出累累硕果,护航浙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守望百姓安居乐业,成为之江两岸靓丽的风景。
杭州:三个坚持 统筹推进
去年以来,杭州市围绕坚持统筹谋划、坚持严格责任、坚持法治引领“三个坚持”的要求,开启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新征程。
杭州市坚持统筹谋划,以“5+5”体系统领建设方向。确定确保继续在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两个确保”的目标,提出在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上“五个走在前列”以及在依法保障改革发展、美丽建设、平安创建和依法加强监督、提高法治能力水平上“五个实现新突破”的“5+5”工作体系,即“杭法十条”。坚持严格责任,以“路线图+责任制”方式狠抓任务落实。制定《“杭法十条”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出台《2015年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工作要点》,探索建立杭州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坚持法治引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重点工作。始终把省、市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作为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依法强势推进“三改一拆”,今年以来共完成拆违1110.34万平方米,“三改”850.23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年目标的92.5%和85%。出台杭州市“人才新政27条”、《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等制度,为杭州市发展信息经济、推广智慧应用“一号工程”提供制度化保障。
温州:转型升级 法治助力
温州市坚持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温商回归、防范金融风险等重点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依法推进转型升级组合拳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
温州市依法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坚持普法先行,其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讲教育9.2万人次,帮助试点场所和信教群众解决实际问题885个;坚持严格执法,依法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至今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28件,判处罪犯532人。2013年至今完成拆违4350万平方米,实施“三改”10372万平方米,整治黑臭河547.5公里;坚持全面监管,构建违建防控体系。依法推进温商回归工作,注重政策合法合规,坚持每个回归项目都有一名干部担任服务员,对首批72个重点温商回归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推出温商回归项目效能监测和双向联系制度,重点解决项目落地难、推进难等突出问题。2014年,全市温商回归到位资金969亿元。同时,依法推进金融风险化解,创新推进金融改革,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推进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抓服务优化,组织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解万难”行动,深化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2012年至2014年,全市共处置不良贷款820亿元。
海曙:服务基层 创新治理
近年来,宁波市海曙区把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建设“法治海曙”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海曙区坚持多元参与,在激发社会活力中推进依法治理。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扁平化”社会治理结构,成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区和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积极开展民生项目“参与式”改革试点。建立全省首家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培育了1300余个社会组织。坚持重心下移,在夯实基层基础中推进依法治理。积极打造基层法治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海曙平台已完成133项许可事项的录入,并开展网上在线受理和审批。不断优化社区依法治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社区减负、提能、强服务工作,减负率达74%。探索建立“五员归一”的和谐促进员队伍,建立40余个行业性和区域性的人民调解组织。2014年,全区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16起,成功率98.2%。成立社区法律工作室,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同时,坚持信息支撑,在高效服务群众中推进依法治理。拓展81890服务中心功能,目前累计为市民解决求助事项近460万件,服务满意率99.9%。探索建立“云服务”智慧服务平台。在全省首推公安微信群、“检务一点通”APP综合应用智能平台,让居民享受司法服务的便利性。
吴兴:创建引领 夯实基础
湖州市吴兴区以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法治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吴兴区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思想基础。开展法治宣传,深化法治教育,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政府部门负责人述职述法、农村“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等活动,建立中小学“法治四有”教育机制,设立企业“法律咨询台”,依托南太湖幸福大讲堂、“警务广场”等平台,在群众中普及法治理念。紧贴发展大局,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对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划分网格2419个、建立三级服务管理团队3119支、17024人,扎实推进21类“平安细胞”创建。每年组织实施一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涵盖法律援助、劳动监察、治安防控等多个方面。完善推进机制,夯实制度基础。探索形成以“1+5+3”为基本格局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抓好法治创建这个总载体,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宣传5方面重点工作,完善分工负责、工作考核、跟踪督查3项保障机制。同时,壮大基层力量,夯实组织基础。在农村首试“阳光村务指数”评价试点工作,在城市社区事务中心增设法律咨询窗口,在企业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创建,在社会组织中探索建立评估委员会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
省检察院:服务大局 强化监督
省检察院围绕我省“六个走在前列”的目标,积极谋划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努力在服务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的同时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省检察院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省委工作大局。制定实施服务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服务保障“五水共治”、帮助企业解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工作意见和专项行动方案等,在全省部署开展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三项检察”等专项检察。2014年,全省共起诉污染环境犯罪594件、1266人,查办环保领域职务犯罪86件、91人。着力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法律监督。浙江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查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三领域两干部”职务犯罪专项行动,2014年以来共查处职务犯罪3085人。同时组织开展预防宣讲报告1100余场,受众达12万余人。着力推进检察公信力建设。突出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浙江首创的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案件审查模式,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并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研究课题。突出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去年以来有81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