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治“老赖”
274人涉嫌拒执罪被移送公安
本报杭州7月28日讯(记者 黄宏 通讯员 王华卫) 法院判决不履行,自己还高消费,这类“老赖”将会受到严厉打击。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自去年11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248案274人,移送涉嫌妨害公务罪案件9案17人,移送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件27案37人,共计移送328人。此外,全省法院共决定司法拘留3386案3423人次,其中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1978人次,占57.8%。
据了解,截至目前,实际判处此类犯罪案件共计40案48人。其中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31案31人,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4案10人,以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5案7人。
省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列入“老赖”名单,将会被限制有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高铁飞机等九大类高消费行为;戴名表、抽名烟、坐出租等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也会被限制。
除了个人“老赖”外,单位“老赖”被列入名单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实施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也将被禁止。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法院可以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