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抓好安全生产
本报评论员
上半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严峻形势:事故总量仍居高位,安全隐患大量存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基层基础十分薄弱,安全新问题新矛盾新热点不断涌现,本质安全水平相当薄弱。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担当破题,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始终把重点行业领域作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键,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等工作场所为重点,持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温岭“7·4”厂房坍塌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以村级集体留用地建筑为重点的生产经营用房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节庆活动的安全责任措施。
狠抓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始终把执法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主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制定落实县(市、区)及交通道路、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严管措施,对事故隐患单位严厉查处。动员社会积极举报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瞒报等线索。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深化安全治理改革创新。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提升安全治理能力水平的根本动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治理。继续推进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和标准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兴安,加强安全科技开发利用。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始终把落实安全责任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构建立体式安全防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形成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互动、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互补良好局面。
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始终把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作为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牢牢守住,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确保小事情不变事故、小事故不变大事故。发挥行业监管部门作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提高救援工作实效。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级各部门要遵照更严的要求,采取更实的举措,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两富”、“两美”浙江建设创造更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