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瞒报,查处须严肃
余勤
据报道,2014年至今,交通运输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共475人。其中,18人因所报情况存在较大出入、超过规定的数额界限,本人不能够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据不充分,视为瞒报而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让瞒报财产的官员失去升迁机会,交通运输部这一举措,值得点赞。但这还远远不够,更不能点到为止。因为广大群众更关心的是,这些官员瞒报的财产来源是否合法? 有关部门是否会对“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财产作深入调查,进而追究责任?
近年来,关于官员瞒报的新闻日益增多。事实证明,瞒报财产的官员往往心里有“鬼”,他们对于个人的住房、存款和有价证劵说不清来源,或涉嫌违规,因而不敢、不愿、不想公布于众,心存忌惮,妄图用不实、不具体、漏报虚报来蒙混过关,以为瞒报就可以躲避组织的审查。
因此,对于瞒报官员决不能“取消任职”如此轻描淡写。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介入,对官员瞒报财产一事深查细究,挖掘背后的“猫腻”,看是否存在不清不楚的收入,来源不明的财产以及其他违法所得,一旦发现存在问题,那就必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