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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霸王条款,蛮不讲理

  黄宏

  信用卡透支6毛钱,6年后却被通知要付近万元,还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房贷也办不成,这是江苏常州人虞先生的真实经历。无奈之下,他把信用卡所属银行告上法院,在法院调解后,虞先生向银行缴纳各项费用共计500元,银行协助虞先生撤销不良记录。

  透支要缴付滞纳金、利息等,这本是天经地义。但银行开出的账单,却叫人不得不心惊:逾期产生利息1561.72元、滞纳金7547.94元、超限费7.03元、年费150元、消费透支0.6元,合计9267.2元。在日常生活中,这种“霸王条款”不时能遇到:进饭店禁止自带酒水,进电影院禁止自带食品……

  针对格式合同的公平性专门出台监管法律,同时明确监管主体,这已成国际趋势。但类似这样的“霸王条款”为何四处横行,坑害消费者?主要原因是当前对格式合同管控规定有所缺失,导致商家从中获取的利益高于违法成本,于是纷纷逐利。

  对霸王条款,除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多举报投诉外,监管部门应该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加大曝光力度,采取种种处罚措施,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则要针对这一“顽疾”,从法律层面对合同的公平性作出明确规范,对“霸王合同”露头就打。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霸王条款,蛮不讲理 2015-07-21 3955261 2 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