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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先服务后收费

桐乡试水小区业委会自治

  记者 李茸 市委报道组 张潘丽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几年来,不时听到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物业公司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退出后小区又变得一团糟的故事。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桐乡市东方嘉苑小区的物业公司退出后,业委会采取“先服务后收费”的“自治”模式,运行一年多来,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从原来的不到35%,提高到现在的78%。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小区“自治”的业委会有何过人之处。

  业委会垫资开展服务

  走进东方嘉苑小区,小区面积不大,也不算新,房屋外墙有些许渗水的痕迹,绿化带还在复绿中。业主汪志良正带着儿子溜宠物龟,他告诉记者,小区有200多户人家,11栋楼房。他住进来10年了,对之前有物业公司时的治安、保洁都不太满意。小区卫生状况不佳,他家里还曾进过小偷。

  钱骏是业委会成员,他曾经在凌晨3时帮着抓小偷,但飞贼翻过2米高的围墙,一转眼就不见影子了。找物业,调监控,小区当时只有两个摄像头,还经常出故障。因此小区被偷多次,只抓到过一次贼。

  2014年初,物业公司突然撤了。记者从小区所属的振东社区居委会了解到,这家物业公司原本就不是桐乡的,当时即将过年,保洁员、保安的工资还没有发。找了其他几家物业公司,都因为担心亏本,不愿意“接盘”。

  保安没了,垃圾也堆积如山……难道眼睁睁看着小区“瘫痪”?从去年3月起,业委会“变身”小区“自治”管理队,挑起了这个重担。钱骏还主动站出来,愿意无偿担任小区的“大管家”。“服务不好,不高兴交钱也可以理解。作为业委会成员,我自己也是住户,大家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我们最清楚。”钱骏说,业委会开始探索“先服务后收费”。

  针对业主最关心的小区治安问题,业委会在小区里新装了13个摄像头,基本上保证了主要通道全覆盖。此外,在小区围墙上,业委会也全部架上了3圈带有倒刺的铁丝网,基本上杜绝了小偷直接翻墙进出的可能,还新换了一批防盗门。

  开展这些都需要钱,业委会一清二白。为此,业委会成员先垫资数万元钱,支付服务人员的开支、小区设备的添置等款项。

  节流保质可持续

  小区每月0.6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标准,在桐乡并不算高。一年物业费收齐的话十几万元,除去保洁、保安等工作人员开支10万元出头,剩下的并不多,如何在保证收支平衡的情况下,维持一定的服务水准?

  “为小区省钱就是为自己省钱。”钱骏等业委会成员利用私人关系,让安装摄像头、房顶补漏、更换防盗门等办理成本都低于市场价。此外,物业公司原来聘请的两名保洁员,月工资不到1000元钱,活儿干得也不怎么样。业委会重新招聘了一名保洁员,月工资提高到一千多元,但对服务质量也有了全面的考核要求。在保安方面,也采取了类似做法。

  考虑到业委会成员都有本职工作,钱骏在小区保安中挖掘到了一位富有责任心的“人才”——59岁的沈林超,让他担任小区的专职服务人员兼电工,负责解决、协调业主们的日常事务。老沈以前在机械厂工作过,一般的水电问题难不倒他。

  考虑到正值台风、暴雨密集的夏季,业委会还启动住宅楼的屋面清理、补漏及小区窨井盖的更新,早早地做好防范工作。“我们业委会没有行政执法权,也没有法律支持,只能靠着真诚的态度去劝导文明行为。”如今,钱骏休息天时常在小区里转悠,看看服务工作还有哪些不足。

  2014年度,该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达到78%,还有部分业主主动缴纳2015年的费用。“我们业委会成员全都是义务劳动,不领工资。现在收支基本能平衡,说明是可持续的。我们也欢迎大家随时来查账!”钱骏显得底气十足。

  ■ 记者手记

  降低物业费可不可行?业委会自治可不可行?东方嘉苑小区的答案是——可以。但前置条件是,有热心的能干人。然而,要让这样的模式在老小区、拆迁安置小区中可复制、可持续,仅靠个体还是不行的。试问,社区、街道能否对这样的热心人、业委会制定一些激励性政策,让业委会的热心人能有持续前行的动力?又或者能否培育相关社会组织,为小区开展社会化服务?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桐乡试水小区业委会自治 2015-07-21 3907442 2 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