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党风廉政建设在浙江
本报记者 周咏南 朱海兵
南湖畔,烟雨楼,红船劈波行。
94年前,中国共产党在这里庄严宣告诞生,通过了第一个纲领、第一个决议,擎起前行的航标,高扬理想的风帆。
13年前,到浙江履职第10天的习近平同志,就来到嘉兴南湖瞻仰,并在两年后首先提出“红船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立党为公、忠诚为民,荡起奋发的双桨,勇立改革的潮头。
红船,是我们党最早立规矩的地方;“红船精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永恒标杆。
这是党心民心所向,是浙江的光荣,也是推进浙江发展的精神力量所在。
13年来,载着红船的意愿、秉承“红船精神”的指引,浙江省委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力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带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在改革开放浪潮中激浊扬清、乘风破浪。
今天,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全省上下正一心一意遵循总书记赋予的新使命、指明的新方向,着力弘扬“红船精神”、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全力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化为扎实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的不竭动力,使浙江这艘大船走得更快更稳更远……
如何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高悬惩腐之剑,不容虎蝇藏身
我们要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做细。
——摘自“之江新语”《努力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做细》
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台州市中级法院原院长丁铧,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原党委书记王光荣,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主任陈陆一……
翻开2014年浙江的“打虎”档案,一件件地厅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相继查处,向社会释放出我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腐败的强烈信号。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其实,早在2002年,刚到浙江工作不久的习近平就代表浙江省委明确提出,坚持有贪必反、有乱必治、有腐必惩,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处大要案的工作。2007年,省纪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用一组数据充分印证了十一届浙江省委重典治乱、强力反腐的坚强决心:5年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立案38499件,处分党员干部3628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37人、地(厅)级干部36人,包括湖州市委原书记徐福宁,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此后的历届浙江省委持续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决不“养虎为患”、“纵蝇为害”。每年的问卷调查结果都显示,我省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一直保持较高的认可度,去年更达到87.3%。
我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所以能做到警钟长鸣、久久为功,同样与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全力倡导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分不开。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多次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支持纪委履行职责,放手开展工作。这一理念和做法,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一脉相承。
不仅如此,在习近平的主导下,针对浙江市场取向改革比较早、较先遇到腐败易发多发考验的实际,省委以创新的理念、系统的方法、前瞻的眼光谋划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抓“三头”(龙头、源头、苗头)、纠“两不”(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规范“三权”(事权、财权、人事权)、建设“四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和效能投诉中心),率先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3年制定的《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成为全国省一级首个关于反腐倡廉防范体系的规范性文件,浙江由此被中央纪委定为全国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试点省份之一。2005年,又率先制定《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为全国探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把落实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牛鼻子”,各级党委必须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习近平是这样强调的,也是历届省委形成的强烈共识,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深化,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全面从严治党。“我是守门员。”省委书记夏宝龙曾对此打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守好门是我的职责。但守门员离不开整个球队的配合,需要前锋、中场、后卫各司其职。否则,光有守门员是挡不住进球的。”他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既要自觉承担起理应承担的责任和工作,给纪委减负,又要态度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为纪委添力。
基于这一认识,浙江各级党委坚持大案要案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为纪委执纪办案创造良好环境。大力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本届浙江省委还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规划了全省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把100项工作责任和46项制度建设任务,分解到省直36家牵头单位和45家参与单位承担,各部门齐抓共管,各领域协调行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10多年来,我省还一直坚持“三书两报告”制度,省委每年初都会印发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把任务逐项分解细化,督促任务落实;每年底,由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市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还对检查情况公开通报。同时,引入量化评分机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仅2013年全省就有156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利剑高悬,威慑常在。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离不开巡视这把利剑。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双剑”合璧,越发锋芒毕露、所向披靡。
悬剑之威,浙江的党员干部早已领略。2003年,我省就率先开始试点巡视工作,2004年正式建立巡视机构。历届省委始终把巡视这一反腐利剑紧握在手,着力推动巡视工作“全覆盖、无盲区”、“一盘棋、管到底”,震慑和遏制作用持续彰显,不敢腐的氛围不断强化。
到2012年底,我省已完成对所有11个市及所辖90个县(市、区)、省直重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全覆盖。仅去年,省委巡视机构就完成对21家省直单位、7个市及所属13个县(市、区)的巡视任务,发现问题348个,移交问题线索115件,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移送的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共立案查处41人、组织处理23人,巡视反馈和整改情况一一公开。
“巡视亮剑,贪官惶恐,百姓称快。”台州退休干部周林生深有感触地说。去年的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0.4%的被访者认为巡视工作有效果。
如何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扎紧制度之笼,不许权力任性
党的建设的经验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党内监督工作和纪律建设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摘自“之江新语”《对腐败多发领域要加强防范》
在今天的浙江,说到全面深化改革,必然会谈到去年推出的“四张清单一张网”——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清单,自然清清楚楚、简简单单,是让人一目了然的明细单。“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实质就是去模糊化、去随意性,使行政权力受到制度的全方位约束。在这里,省级部门4236项行政权力和543项主要职责、3941项具体工作事项,以及555个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05项公共服务事项一清二楚。其中,省级部门对1.23万项行政权力进行清权、确权、制权后仅保留4236项,省级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从1266项减少到322项,省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
不许权力任性,让政府规规矩矩用权,使群众轻轻松松办事。“都是按时办理或提前办结,红、黄牌警告为零,提前办结率近99%。”日前,在桐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业务科科长徐益明指着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监察大厅”告诉记者,通过全程、实时的自动监控和统计分析,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个人的责任一目了然。运行一年来,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已通过政务服务网受理网上审批业务117万余笔,办事群众满意率达99.1%。
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论断。
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严格依法行政,浙江“四张清单一张网”的改革探索正是这一重要论断的生动实践。对此,李克强总理曾作重要批示,要求总结浙江的经验和做法。夏宝龙在去年12月召开的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上指出,建设“四张清单一张网”,对于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
积跬步以至千里。浙江的政府自身改革,之所以能走得这么大胆、做得这么彻底,有着其多年先行探索、实践的经验积累与底气。
“八八战略”,这一习近平到浙江工作第二年就确定的重大发展方略,其中第一条就是“进一步发挥浙江的体制机制优势”,而政府自身改革则被视为重中之重。在主导提出和实施“法治浙江”建设这一重大决策过程中,习近平率先提出“有限政府”这一理念,并反复强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循着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的谆谆教导,浙江紧紧抓住行政审批这一改革的“枢纽”,先后开展了三轮审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四张清单一张网”建成以来,我省又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率先推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和评价指标,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的运行,离不开权责明确的制度规范,也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力量。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
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并要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关键所在,也是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一贯强调并身体力行的执政理念。被誉为农村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创新样本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习近平深入基层调研后发现、总结和倡导推广的。
2004年6月,金华武义县在后陈村率先试点建立全国第一个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由群众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实行村务全程监督。2005年6月,习近平到后陈村调研并强调,这是很有意义的探索,要总结经验,继续深化,不断完善。2010年,“后陈经验”被写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由“治村之计”上升为“治国之策”,作为全国58万个行政村中的一员,后陈村成了和西沟村、小岗村一样具有时代标志意义的村庄。
离开浙江后,习近平依然十分关注“后陈经验”的发展创新,多次批示并指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是密切农村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举措,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有益探索,浙江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可供借鉴。
遵循习近平的指示精神,“后陈经验”在我省各地不断发展创新:
——积极打造“农村基层廉洁工程”,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织起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天网”。
——全面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其中宁海县制定“村级权力清单36条”,率先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进行“清单式”梳理规范,成效明显。据宁海县纪委统计,“36条”实施以来,宁海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信访件下降八成。
……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10多年来,我省还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全面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基础上,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教育招生、医疗服务用药等9个方面民生领域信息为重点,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努力打造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和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做到“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目前,“阳光工程”已从最初确定的14个部门21个权力事项公开试点逐步扩展为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
如何形成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筑牢思想之堤,不忘公仆本色
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责任就是向人民负责。所以,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
——摘自“之江新语”《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价值观的较量,是一场内心防线的加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必须不断培植自己的精神家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始终把思想防线筑得牢牢的。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开始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筑牢拒腐防变自律基石,以思想之“堤”阻挡贪腐浊流的侵袭,做到不越界、不越轨,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如何为党员干部编织一张拒腐防变“安全网”,使干部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也不想腐败?10多年来,浙江一直在不懈探索——构建一个具有浙江特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早在2004年7月15日的浙江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就代表省委常委会向全省人民作出廉政承诺,并语重心长地告诫与会干部要算一算“经济账”、“法纪账”、“良心账”。习近平说,每个领导干部只有想清楚、算明白了这“三笔账”,才能真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2004年10月,习近平在《用权讲官德、用权讲原则》一文中,强调了“为政以德”的理念。
这些谆谆劝导,在民营经济发达、党员干部家庭从业行为多样化的浙江,具有非常强的现实针对性。10多年来,历届省委通过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为政以德”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算好这“三笔账”,不断筑牢制度和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我省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的积极探索,就是一个典例——
离职行为限制方面,针对领导干部辞职下海比较普遍的情况,率先制定《浙江省贯彻实施〈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若干规定(试行)》等。
兼职取酬方面,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的若干规定》等。
个人报告有关事项方面,制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等。
回避制度方面,制定了《关于各级党政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行回避问题的意见》等。
……
2011年,我省又率先出台《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在经济实体兼职取酬等9类利益回避情形,建立利益隔离、利益申报、利益处置等3项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监控制度不全、过程监督偏弱等问题,全面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及时化解了一大批潜在腐败风险。
白居易有一句名言:“虽有贞观之法,苟无贞观之吏,欲其刑善,无乃难乎?”实现廉政,首先当然是制度建设,但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同样不可或缺。
我省党员干部特别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这既有浙江历史文化的影响,也与历届省委一直重视抓作风建设分不开。
习近平任浙江省委书记时的基层联系点、淳安县枫树岭镇下姜村百姓亲眼见证——
该村虽然地处距离杭州市区210公里的浙西偏僻欠发达山区,但习近平不辞辛劳,每次都深入农户,聊天谈心,为村子建设出谋划策。2011年,习近平给下姜村党总支、村委会回信时深情回忆:我在浙江工作期间曾4次到下姜村调研,与村里结下了不解之缘……村民们也非常感念习近平同志,专门把这封回信镌刻在村口的“思源亭”上。
作为省委书记的联系点,下姜村还先后迎来了张德江、赵洪祝、夏宝龙等省委领导蹲点调研。如今的下姜村,已从原先一个贫穷落后村,蜕变成为“绿富美”的美丽乡村。下姜村的变化背后,是我省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转变——全省每年都有10多万名各级领导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蹲点调研,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各类矛盾几十万件。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践行良好风气,必须以上率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在浙江工作4年半,始终身体力行,抓住作风建设不放松。他还要求全省党员干部拎着乌纱帽干事,不要捂着乌纱帽做官,并明确提出,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2007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亲自作动员部署,并经常研究作风建设工作。
历届浙江省委领导班子也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一以贯之,步步推进,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保障,还率先制定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征、符合浙江实际的作风建设新路子。
2005年起在全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2007年起每年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去年,省委、省政府又发出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挖出”症结所在,根治庸、懒、散。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开展明察暗访12620次,受理效能投诉16970件,对3516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理。
尤其是2012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省及时制定“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成立正风肃纪工作机构,狠刹“酒局”、“牌局”,严肃查处节日送礼等违纪行为。从严从紧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六项集中行动”,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结合起来,推进“十大整改行动”,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着力营造崇尚实干、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仅去年,全省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3689起,处理4161人,处分285人,通报“四风”等典型案例2305起。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惊涛拍岸才见中流砥柱。
面对1949年以来在7月份登陆我省的最强台风“灿鸿”,我省各级党员干部以誓夺防台救灾全面胜利的信念和行动,书写了责任和担当的壮丽凯歌,一如战胜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历的各种严峻考验。
在“红船精神”的指引下,浙江广大党员干部同样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按照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一张蓝图绘到底,严字当头、实干在先,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共同护航浙江这艘大船劈波斩浪、稳健前行,驶向“两富”、“两美”浙江的幸福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