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浙企减税1300亿
激发企业转型动力创新活力
本报讯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王伟) “税怎么缴纳?缴纳多少?”这是每个企业经营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随着一系列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实行,“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也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增加助力。据省国税部门统计,上半年浙江企业已累计享受减免税近1300亿元。
截至5月底,全省共有27.65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今年1至5月,全省试点纳税人共缴纳增值税58.84亿元;试点行业营业收入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相比,减少税收34.36亿元,非“营改增”企业增加抵扣17.37亿元,仅“营改增”一项试点就使我省企业减轻税负51.73亿元。“营改增”的实施,引领许多工业企业将研发设计、商务中介、现代物流等从主业剥离,单独成立公司对外提供服务,实现产业规模快速拓展。
消除了“领执照就要缴税”的后顾之忧后,众多个体户纷纷转型为企业。2014年至今年5月,国税部门管辖的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共计10.77亿元。预计2015年全年我省将有18.28万户小微企业纳税人享受11.80亿元的所得税优惠。其中,因优惠政策升级导致新增小微企业2.30万户,新增企业所得税减免4.87亿元。
据了解,“营改增”还将向我省建筑业、不动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扩围,将对行业内企业规范运作、提升效益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