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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按行政地域排序)
浙江开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富沃德电机有限公司(中型)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埃美柯铜阀门有限公司(中型)
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超威电源有限公司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进入现场评审的个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宋明顺 中国计量学院副院长
郑秀康 康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舒英钢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公示时间
从2015年7月7日至13日,公示期7天。
四、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邮编:310013;联系电话:(0571)85125038;传真:(0571)85023572。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和资料评审,确定15家组织和3名个人进入现场评审程序,现予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