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
审议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等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5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审议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时,与会人员普遍认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与会人员认为,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2015年6月2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国家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对于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很紧迫的。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全面推进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制化,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家安全法草案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广泛地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证,已经比较成熟,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