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必须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纪律严起来,通过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聚焦主业是核心。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扣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才能聚指成拳、精准发力。

  把纪律挺在前面。要牢固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认真开展全面的纪律审查,不仅对违反经济纪律行为严肃查处,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都要严肃查处,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把作风严到实处。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重要节点,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收受“礼金礼卡礼券”、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同时,扎实推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的良好作风。

  把惩治摆到突出位置。坚决惩治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去年全市自办案件总数和要案数居全省第一。今年要继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突出惩治重点,不断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深化改革是动力。要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破解瓶颈问题,为落实监督责任提供动力。

  深化改革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推动责任落实。我市在连续两年实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基础上,继续做好“深化”文章,采取一对一报告、面对面评议的方式,听取专题汇报,一级抓一级,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突出考核全覆盖、结果全公布,以刚性量化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深化改革强化主责主业力量。坚持走“内涵式”改革之路。通过“减”,取消或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25个,保留20项;“调”,调整机构人员,一线执纪监督的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均超过60%;“专”,落实镇街纪(工)委书记专职专用,将有限的力量最大程度向监督执纪问责主战场集中。

  深化改革落实“两个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把查办案件的事权和干部提名的人权集中“上提”,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落地”。作为全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率先制定了改革实施办法和有关补充规定,从线索处置、案件报告、监督指导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深化改革推进“两个全覆盖”。出台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意见,通过调整、保留、新增等方式,在全市统一派驻11个纪检组和34个纪检监察组,实现对所有市直部门和单位派驻机构全覆盖。通过出台履职办法,制定履职细则,完善片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全覆盖作用。制定实施2014-2017年巡视工作计划,四年时间完成对所有市直部门巡视监督全覆盖,今年将完成对所有市属国有企业的巡视。建立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市委书记专题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等制度,配齐配强巡视力量,充分发挥“利剑”、“尖兵”作用。

  转变方式是关键。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摒弃惯性思维,改进工作理念,转变方式方法。

  向“监督的再监督”转变。转换角色定位和监督方式,不再参与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去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领导约谈、提出监察建议、实施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

  向“抓早抓小”转变。抓早抓小不仅符合党章规定,也是反腐败“政治”属性的体现,更是保护爱护干部的需要。我们积极推行谈话提醒教育,去年市县两级共谈话提醒教育2000余人。通过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关心和保护了一批党员干部。

  向“组织协调”转变。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制定实施了问题线索定期集体研究、随案线索移送等制度,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组合出拳共同抓好反腐败工作。

  向“依纪依法”转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实践中,我们坚持合法性原则,合法就做,不合法就不能做;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客观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坚持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切实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

  提升能力是保证。能力过硬才能善担当。要进一步深化“三转”,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注重实战锻炼。我们坚持多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中抽调骨干人员,通过上挂下派的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学思践悟、磨砺党性、转变作风。

  强化实务培训。突出实务需求导向,扎实开展实务培训。探索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实务培训、中纪委杭培中心随堂听课制度等,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落实“五个必须”的要求,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筑牢廉洁防线。严肃处理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问题,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作者为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5-06-26 浙江日报2015-06-2600013 2 2015年06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