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法治、自治”三治齐抓
越城区全面提升村级治理工作水平
通讯员 陈全苗
本报讯 督促每一位村干部立下“责任清单”,免费为每个村配好“法律顾问”,指导每个村订出务实管用可操作的“村规民约”……自今年2月开始,绍兴市越城区委组织部、纪委、政法委、民政局、司法局等各个党政部门,可谓是忙得不亦乐乎。
至6月初,以 “三治”——“德治、法治、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治理体系与模式,在越城区110个行政村(含村改居)中全面完成布局,“有事依法办、文明一起创、家园共同建”的村级治理体系,开始在全区各地生根、发芽……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水平,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破解社会稳定难题,越城区委、区政府因时而动,以“三治”为切入口,全面构筑“三治齐抓、网格管理”村级治理体系。
这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与广大村民群众直接相关的基层治理新举措,越城区认真调研,主动出击,精心布局——
“德治正行为”——
三张清单定规矩
村级治理,重在村干部队伍管理。以规立德、以德正人,立“三单”、破“三风”,切实强化村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建设一支讲诚信、守纪律、懂规矩的基层村干部队伍。
今年以来,越城区全面建立村干部“三张清单”管理模式:“权力清单”,明确村干部的职权范围、行使依据、运作流程和方法要求;“负面清单”,明确村干部的“十不”行为,建立健全《村干部问责机制》、《不称职村干部退出机制》等;“任务清单”,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民生实事,并与村干部的考核奖惩挂钩。
“三张清单”,理清了村干部的职能、权力与任务,划定“可为可不为”的边界,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滥为”划出了红线,村干部行使手中的权力不可再“任性”,同时,也充分调动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针对村干部“为官不能”问题,由区领导授课,开展“一月一主题”的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已集中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村主职干部823人次。
截至目前,全区110个村已逐一理清思路,以党建工作、经济发展、民生实事、社会稳定和创新工作等为主要类别,共计落实1820余项工作任务,制作宣传板320余块,全部完成上墙,公示任务进度和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法治促规范”——
法律顾问来把关
“严禁乱丢垃圾,违者罚款”,这大概是许多农村常见的一句标语口号。而如今,在越城区农村,这句话可不好随便使用。“初衷虽好但不合法,因为法律没有赋予你们罚款的权力。”这是村法律顾问给出的一个建议。
目前,来自该区7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法律服务所的31名律师、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起了全区110个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同镇街、村完成对接的基础上,已开始正常运作。
越城区不断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规程和考评办法,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有了村级法律顾问,不仅村务工作效率提高了,群众懂法、用法的意识也不断提升。”谈起新近签约服务的村级法律顾问杨欣超,灵芝镇后墅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冯伟芳赞不绝口。他说,就在前不久,在杨律师的全程参与把关下,村集体农贸市场依法顺利完成重新租赁。通过竞标招租,集体资产得到增值,更重要的是避免了一场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村民和村两委会都很满意。
“通过法律顾问问诊村务工作,确保村各项决策、管理不出差错、不留后患。”这是鉴湖镇谢墅村党总支书记徐吕才自法律顾问进村后的最大感受。
“自治增活力”——
村规民约服民心
根据“三治齐抓、网格管理”村级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3月起,该区研究出台了“村规民约指导目录”,对现行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及其配套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修订与完善。各行政村在新的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让村民群众充分讨论、形成共识,使村规民约真正成为由村民群众自己制定、自觉养成、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城南街道蔡家江村村规民约及其配套制度中规定:“爱护家园,保护河道,提倡爱水、惜水、护水,用实际行动参与‘五水共治’”。发现有“不遵守‘门前三包’规定或擅自散养家禽家畜”、“乱搭乱建行为”、“无理或故意阻挠村重点工作行为”等情况的,经监督实施小组调查核实后,与该户的股东福利相挂钩。
新的村规民约既有效破解了顽固的农村陋习,又成为了全区落实 “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洁净越城”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载体。
村级治理,“三治”明举措,“网格”定责任。越城区有效整合现有网格体系,实行“一网管理,一长考核”,网格长责任问题全包,网格员划片包干,建立积分制管理模式,开展星级评比活动,切实将“三治齐抓”细化实化、进网入格,全面提升网格管理新水平。
“三治齐抓、网格管理”,让农村基层组织的肌体更加强健,为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