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惹祸
岂能怨人
这些天,河南省三门峡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人姚某因为接待群众时说的几句话,不仅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还被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姚某因言惹祸,却一点怨不得别人。“你告我,你不卑鄙?你他妈的,我还想揍你呢。”“你告我,我还想捶你呢,收拾你。”……这些骂街式的粗话脏话,实在与姚某的身份和职责太不相符。
或许,姚某当时心里是有些“闹火”:对方曾到北京举报他涉嫌受贿,如今却又找上门来向他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但一码事归一码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姚某理应有清醒的认识:如果对方诬告,完全可以清者自清,或通过各种合法途径讨说法。而此时,自己首先必须考虑的是如何认真履职,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对不少信访群众而言,不仅要讨个说法、争取权益,还为争一口“气”。曾有位法官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她花了很长时间,耐心倾听一位老上访户诉说遭遇,最后当事人站起来说,这个案子你怎么判我都服!因为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我把话说完的人。
这说明,化解信访案件,绝不能用对抗思维在“你走我追”中打转,而要多些担当、多些认真,少些浮躁、少些敷衍,在法治思维指引下寻求情、理、法的统一:把合法诉求维护好,把不合理诉求引导好,把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
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当然,必须提醒的是,作为信访群众,也必须依法、理性地选择维权手段,“闹访”“缠访”非但不利于事情解决,甚至还会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