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试点国家公园体制
本报开化6月11日电 (见习记者 赵峥琳 县委报道组 徐祝安 通讯员 洪渊) “开化试点国家公园体制,我们的责任更重了,要好好保护我们美丽的开化。”听说开化将试点国家公园体制,正在河边巡查的开化县长虹乡护河队队员余金发高兴地说。
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我国选定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云南、青海等9省市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试点时间为3年。据省发改委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的试点区域确定为开化县。
从2013年起,开化积极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前期探索实践工作,在相关课题研究、规划编制、方案制订、机构整合、创新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与实践,并得到国家有关部委初步认可。同时,开化作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县、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县,从钱江源的生态保护到县域经济转型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这种种因素,最终使得开化成功突围,获得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宝贵机遇。
根据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起至2017年底,开化将紧紧围绕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体制机制的研究和探索。据开化县发改局介绍,县里将在省发改委等部门指导下,编制完成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并提交省政府审核,7月底前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准。通过3年的试点实践,开化将努力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造出“浙江经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