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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新浙商

  中国香榧博物馆是以香榧为主题,集展示、教育、研究、商贸、旅游于一体的多功能专业博物馆。为充分展示香榧悠久的历史,丰富和满足博物馆藏品及布展工作,中国香榧博物馆筹备组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香榧博物馆展藏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1.坚持特点突出、代表性强的原则。征集的展藏品必须与香榧有关。

  2.坚持严格筛选,去粗取精的原则。征集展藏品必须坚持严格精选和鉴定,确定展藏品价值后,方可收为馆藏。

  3.坚持自愿与合法的原则。展藏品的征集工作必须坚持所捐藏品为合法拥有的、捐赠者自愿捐赠的物品;捐赠工作要坚持程序严谨、手续完备、责权明确、合法合规。

  二、征集展藏品的范围

  1.文字类:主要包括著作、手稿、传说、小说、故事、诗歌、散文、谚语、宣传资料、图册、研究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

  2.书画类:主要包括字画真迹、版画原件等。

  3.音像类:主要包括录音、录像及电影胶片、照片等。

  4.生产工具类:主要包括采摘工具、脱壳、处理的用具、器具、加工工具、生产工具、产品包装用具等。

  5.生活用具类:主要包括香榧材料制作的家具、用品等。

  6.工艺品类:主要包括香榧材料制作的雕刻、工艺品、与香榧有关的陶瓷饰品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合法所有的藏品无偿捐赠给博物馆,博物馆将对捐赠者予以表彰,颁发收藏证书,展出时注明捐赠人姓名;对于捐赠藏品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2.购买:根据博物馆馆藏和布展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个人和集体的藏品按市场价格购买,对藏品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购买。

  3.借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藏品所有权的基础上,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藏品进行有期限的借用展览。

  4.复制:通过文物管理部门的渠道,采取交流、协调的办法,对一些必要的历史文物进行复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开始,首批集中征集时间到2015年7月10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地址: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

  童先生:(0575)87011713 13758587883

  郭女士:(0575)87019956 13655757132

  中国香榧博物馆筹备组

  2015年6月8日

  中国香榧博物馆展藏物品征集公告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0 2015-06-11 浙江日报2015-06-1100008;浙江日报2015-06-1100007 2 2015年06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