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党建

安吉厘清监督重点和职责边界

村监委履职更规范

  本报讯(记者 黄宏 县委报道组 陈毛应 蒲璇)这段时间,安吉县灵峰街道大竹园村正在进行龙王溪的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队施工时,村监委主任袁兴根站在河堤上,隔几小时就跑来“盯”一下。

  之所以“盯”,为的是“河滩料”,也就是河道整治时挖出来的石头。工程开工之前,上级部门审批后,这些“河滩料”已事先拍卖给了工程队。“一立方米20元呢!事先全测量过的。”袁兴根说,他天天盯着,就是为了防止工程队多挖。

  在安吉,像这样的村监委主动作为,已经成为常态。然而在以往,虽然村监委和村两委被并称为“村三委”,但其身份尴尬,不主动作为,甚至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乏相应监督体系,村监委应有的作用无法发挥,部分村的民主决策不公开、不民主,工程管理不规范,权力运行不阳光。

  从去年起,安吉县纪委明晰村监委的职责边界,列出村务决策监督、村务公开监督、货币资金监督等6项监督要点,明确每项监督内容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步骤,使监督事项清晰明了,同时还加强对村监委履职情况的考核,严格月报、季考、年评工作,发现村监委不作为、不主动作为情况,要求村监委立即进行整改,如果3次以上,则要对村监委班子进行相应处分,严重的甚至劝其主动辞职。

  这一举措,给少数不主动作为、不作为的村监委戴上了“紧箍”。上墅乡要求下属的每个村在每月5日公布村财务状况。今年3月初,上墅乡纪委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个村没有及时公布村财务状况,乡纪委立即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并督促村监委监督整改。两天后,该村村务状况公布。4月初,这个村的财务准时公布。

  纪委施加的压力,已化为村监委主动监督的动力。递铺街道康山村在建设2000平方米公共用房时,在柱头浇筑过程中,村监委主任陈志奇发现,施工单位用了价格较便宜的不合格水泥。“我们要他们整改,改了之后,仍然不达标。”陈志奇说,村监委于是建议村委要求施工单位重浇,最后工程队重浇了柱头,消除了安全隐患。

  村监委主动承担监督职责的例子,在安吉还有不少:在天子湖镇高庄村,村监委在对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进行审计时,发现一项工程量被重复报了,经过多次核算后,最终实际工程额度为253万元,而原价是267万元,为村里节省了14万元资金;报福镇统理村村监委在监督村道路工程和河道维修工程时,发现浇筑的厚度不达标,在村监委的建议下,村两委要求施工单位返工重建……

  缺乏保障,是部分村监委“不想监督”的原因之一。在2014年,安吉县从1月份开始实行村(居)监委主任报酬按月发放制度,去年共核拨资金337万余元。“具体到每个村的钱不多,但感觉有底气。”灵峰街道灵峰村监委主任周国锋说。

  2014年,安吉县各行政村(社区)村监委共监督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936次,村务决策监督1518次,审核村务公开1845次,参与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监督1302次,参与村级工程项目监督1410次。


浙江日报 党建 00004 村监委履职更规范 2015-06-11 3858790 2 2015年06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