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之浙江探索
刘亭
刘亭
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上首提推进市县“多规合一”的改革以来,中经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推进,日前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深改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又 “同意海南省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
按照改革试点先行的要求,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其中我省的开化县、嘉兴市和德清县名列其中。
目前,浙江三个试点市县的改革思路,大抵可以概括为“1+X”:即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本规划(总规)”、“一张蓝图(总图)”作为“1”,作为政府规划体系的顶层规划;然后在“1”的统领之下,整合既有的规划资源,按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编制“X”个分规划,作为“1”的细化和展开。目前三个试点都已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
在对三个试点的调研中,听到了各方对以往规划管理中诸多共性问题的反思,如规划体系庞杂,缺乏总体统筹;规划编制主体多元,缺乏横向衔接;规划内容贪大求全,缺乏边界管束;规划实施低效随意,缺乏评估反馈等。具体操作中,那就更加“举步维艰”了。在当前试点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如何在纷乱繁杂中抓住一条主线,选准一个突破口,从而牵一发而动全身?笔者以为,有必要完整准确地把握习总书记强调的“多规合一”的思想内涵。
从表面看,实行“多规合一”似乎是希望通过协调不同部门的规划,避免政出多门、无所适从的被动局面。但从本质看,“多规合一”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今天,亟须将发展规划确定的“要做的事”,同空间规划确定的“在哪里做”,在一本总规和一张总图上,得以统一和完整的体现。然后在这个“1”的统领之下,加强各规划间的横向衔接和协调,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统和分、综和专,开发与保护很好地结合起来,以达致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理想境界。
所以,“多规合一”不是机械地将一个市县的各种规划简单叠加,只编一本规划,而是通过对一地整体发展思路和空间布局的“融合归一”,为各个规划的编制提供一个顶层设计。“多规合一”后的“一本规划”,只能是一本战略性、基础性、统领性的总体规划,是一部总框架、粗线条、大空间尺度的综合规划,即“一本总规”。而 “一张蓝图”,则是一张与上述总体规划内容相一致的、能形象展示规划思路和布局的宏伟蓝图,即“一张总图”。基于此,笔者就 “多规合一”的试点工作,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第一,集中力量编好“一本总规”和“一张总图”。总规可以发展规划为基础,针对其规划期限短、空间布局弱、审批层级低等不足,适当延长规划期限、有效强化空间布局、统一规范审批层级。尤其是在充分吸收城乡和土地两大空间规划综合层面成果的基础上,顺应保护环境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把一地的空间布局的总体安排和优化导向勾勒出来、确定下来。在总规、总图的统领下,其他各专项规划和空间规划,均作为“一本规划”和“一张蓝图”的细化和实操化,大可以“各展所长、各得其所”。
第二,扎扎实实健全一个有效运作的协调机制。在目前政府规划尚未实行“大部制”改革的前提下,如何很好完成编制“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任务,并切实做到总书记所期望的一本规划干到底、一张蓝图绘到头,“持之以恒加以落实”,必须要建立一个高规格、有权威的规划协调机制。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责,是向同级权力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提交本行政区的“一本总规”和“一张总图”(草案);根据审议通过和行政批复的“两总”,联合审议本行政区各类主要规划,并及时协调执行中的重大事项,推动其有效实施。
第三,坚定不移为推进“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创造一个良好外部环境。改革就是破旧立新,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不合时宜的“旧法条”进行“变法”。所谓试点,就是让你对既有做法有所改革、有所突破。既然给了你试点的“红帽子”,那就要用好、用足试点的相关政策。如若一切还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那又何必授予您试点的“尚方宝剑”呢?总书记日前强调,“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当然,改革也不是折腾,更不是胡闹,您要得讲明白“观照”和“探索”的道理来——就像总书记说的,“要牢固树立改革全局观,顶层设计要立足全局,基层探索要观照全局,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在此前提之下,各“条线”主管部门更要有勇气跳出传统套路的框框,虚怀若谷、从善如流。
(作者为浙商智库专家、区域经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