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更应自重
翁浩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指出,广大司法人员要做公正司法的实践者和维护者,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当下,我们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更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进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如果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司法人员就是这道防线的捍卫者,其作用不可谓不重要。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很多规定,规范司法人员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一些地方,还是会有司法人员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相比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司法人员的违法乱纪性质更为恶劣,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伤害百姓感情。
法之必信、法之必行。笔者认为,一方面,广大司法人员要树立“有权不可任性”的正确权力观,净化自身生活圈和朋友圈,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做全面深化改革的践行者和助推者。另一方面,要不断织密制度笼子,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