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带来便利,同时也产生很多问题
看各国如何监管社交媒体
6月1日,中国首批50个省市公安机关统一标识为“网警巡查执法”的微博、微信和百度贴吧账号集中上线,进行24小时巡查,中国网警执法从幕后走到前台。
近年来,社交媒体已成为全世界网民使用最多的工具之一。然而,社交网络的即时性、互动性也带来许多问题——在社交网络上有人发表不负责任言论,谩骂、贬损、欺侮他人,甚至宣扬恐怖主义的活动比比皆是。鉴于此,多国通过法律行政和商业监管等手段,加强对社交媒体的管控。那么,国外网警如何应对网络犯罪活动猖獗的状况?
德国:网警共有三层机构
德国是一个网络应用非常普遍的国家,网络对社会的影响非常之大。在德国,上至国家,下至百姓,都从网络应用中得到了莫大好处。尤其是“推特”和“脸谱”之类的微博服务网站,更是备受德国人青睐。
但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正应了中国先贤的那句“福祸相依”的古语,包括德国在内的西方国家很快发现,跟着互联网汹涌而来的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的信息洪流,竟会给国家安全带来明显的侵蚀。
情急之下,西方各国政府纷纷出手对网络应用进行管制。这其中,德国政府自然未能免俗,不但没有免俗,而且德国和美国一样,还是网络管制的“九段高手”。
德国警方犯罪统计机构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德国网络犯罪在2014年创下新纪录,达到6.5万起。德国对网络应用的管制,是既务虚,又务实。
先说务虚。务虚就是制定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其实,早在1997年,中国还有很多人不知互联网为何物的时候,德国就开始在《民法典》和《刑法典》的法律框架内,制定了一系列对网络信息进行管制的法律法规。在德国,如果在网上散布纳粹言论,或传播对青少年有害的信息,均被视为非法。
再说务实。所谓务实,套用当下中国的时髦用语,就是“执行力”。
德国的网络监管主要由内政部负责,其“网络警察”有三层机构。一是内政部直属的联邦刑警局下设的“数据网络无嫌疑调查中心”,其工作是无需根据具体的指控,就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跟踪和分析互联网上的信息,其搜寻目标包括潜在的恐怖分子、网络经济犯罪分子、娈童癖者、倒卖武器者等。第二层是社交网络上的“网络办案点”,他们接受用户通过网络来报案。三是针对黑客、恐怖主义等设立“全国网络防卫中心”等机构。
德国的网络信息审查可不是吓唬人的。据德国媒体披露,在2009年,德国政府就多次要求谷歌公司屏蔽某个网页,或提供某个用户的资料,前后差不多有200次之多。搞得谷歌公司好不尴尬。
德国政府对于海量信息的管控,主要有两招。一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二是“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就是实行“实名制”。德国法律规定,任何人在网络上设置网站,必须注册登记。法律还规定,任何一个经营性网站都必须作一个“版权声明”。在版权声明中,必须要注明对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的团体或个人,及相应的联系方式。
“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是中国人的说法。用德国人的说法就是要求网络公司进行“行业自律”,要求网民进行“道德自律”。比如谷歌公司在自己的网站声明中,就邀请谷歌用户共同来进行信息监督,对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举报。接到举报之后,谷歌会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删除。
美国:各执法机构皆网警
美国没有网警,但通过制定细化的法律,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调动各个部门联合行动,鼓励民众积极举报,在这种情形下,美国各个执法机构可以说都是网络警察。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后,对私人信息的监控和监视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2012年2月,佛罗里达州一名男子在推特上写下“子弹穿过总统头部”这样的话,15分钟后他就被警方逮捕。同年11月,佛州又有一名男子在脸谱上发表威胁奥巴马的言论后被警方逮捕。近来有不少涉嫌在脸谱、Youtube等新媒体上发表威胁内容的案例,美国司法部认为,无论嫌疑人如何辩解称主观上本无恶意,都将无助于事,因为威胁能制造“恐惧和破坏”。
如今,美国许多政府机构都开始规范社交媒体的使用。如美国总务管理局负责联邦政府机构的总务管理。该管理局规定:禁止在社交媒体上使用粗俗谩骂语言进行人身攻击,或针对个人群体的冒犯性词语;不得为商业产品、服务和机构代言;不得支持任何政党、候选人或团体;不得使用管理局或其他政府资源游说议员,等等。 。
鉴于越来越多的军人及其家人、朋友通过脸谱、推特等社交网站联络、发照片,部队也使用社交网络发送官方信息和通报,美国国防部规定:军人使用社交媒体时必须始终遵守《统一军事司法法典》,禁止评论、张贴或链接任何违背法典以及士兵准则的内容,即使不在岗,评论长官的负面内容或发表敏感信息都会依照法典给予惩罚;所有士兵都需记住一旦登录社交网络,就代表军人。
脸谱只限于13岁以上的人使用。商业网站或在线服务如果采集13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或者一个大众网站明确知道在采集儿童个人信息,应遵守《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网络服务经营商如需采集儿童个人信息,必须告知家长,任何儿童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公布都必须得到家长的许可,并告知家长如何提供许可。
韩国:严打五大网络犯罪
一直以来,韩国网上关于政治和经济的谣言屡见不鲜。这些虚假信息轻则影响老百姓的判断,重则威胁社会稳定。如今,网络谣言已经成为韩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受害者不再局限于艺人,从平民百姓到政府高官甚至整个国家,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目前韩国监管互联网和新媒体传播的部门有文化体育观光部、未来科学部、放送通信委员会、公平交易委员会、保健福利部、安全行政部等七大部门,多管齐下加以限制。
但其实韩国在2002年起已经有推行网络实名制,透过第三方网站对用户在政府的户籍纪录比较来进行确认。2003年9月开始实施于政府网页。2006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如每天有超过10万点击率的网站,必须以真名加入会员,由信息通信部长监管,若违犯命令,会被罚款3000万元韩币。
不真实的网络身份导致了看似真实的网络谣言。这令最先倡导网络实名制的韩国政府下定决心,计划从2008年11月起执行“信息通信网法施行令修正案”,该案被称为“崔真实法”。当网友在网上发帖时,须通过身份证确认是其本人,所有日均用户数超过10万的网站都需设置这道程序。即使以假名、匿名方式发帖,如该帖事后造成恶果,网站管理员也可追溯其真名实姓。
就在《崔真实法》加紧研究制定之时,多位艺人也相继自杀。韩国演艺圈陷入“自杀魔咒”。立法后,韩国对诽谤的管理更为严格了。韩国政府曾多次动员相关部门主导网络清查工作,强度一次比一次大,最近的一次案例是,韩国检方在去年9月18日建立了“网络诽谤专门搜查小组”,专门监视网络的不文明行为现象。
韩国最早于1997年在警察厅下设电脑犯罪搜查队,专门应对各种网络犯罪和侵权行为的查处。随后,韩国警察厅创立了网络恐怖袭击应对中心。2014年6月,韩国警察厅下属的网络安全局正式成立,并下设网络安全处、网络犯罪应对处、数字鉴定中心等机构。韩国各个地方警察厅也设立了各自的网警机构。韩国网警最近将主要侦办目标瞄向日益猖獗的网络诈骗上。根据韩国网络安全局公布的最新数据,该局3月份开始的网络诈骗专项整治中,共有1700余名网络诈骗犯被查处。韩国网警已经将网络诈骗、网上赌博、搜集并传播儿童淫秽物、侵害个人信息等作为“五大恶性网络犯罪”进行重点侦办,这次集中打击将持续到今年10月。
英国:依法治理合力监管
根据警方调查,不少投奔“伊斯兰国”的英国青年是受到极端分子在社交媒体上的蛊惑误入歧途。为了防止英国青年加入“伊斯兰国”,英国开始强化对网络和社交网站的监控,加强网络反恐,以有效应对恐怖分子网络渗透,防止极端分子在网络上煽动仇恨和暴力,蛊惑年轻人加入极端组织。除了情报部门介入,还准备出台新的立法,以有效防范和应对极端思想通过社交网站不断传播泛滥,贻害青少年。
2011年包括伦敦在内的多个城市爆发骚乱,其中社交媒体对骚乱的兴起和波及客观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事后曾有人提议政府今后在类似情况下可以通过暂停电讯网络来“休克”社交网站。
英国相关部门对于社交媒体的监管一直十分上心。作为一个老牌的法治国家,在治理社交媒体方面,英国是怎么做的呢?用四句话概括一下,政府牵头、各负其责、自我约束、行业协调。
首先,从政府层面出台相应的一些与社交媒体互联网相关法规,如“社交媒体法”、“数据保护法”、“RPC隐私法”、“网络身份保护法”等等不胜枚举。再到各机构单位设有自己内部的一些保护措施,特别是许多商业公司,为了保证营销,一些商业机密在网络交流中是有保护条款的;另外如国家政府公务员,也专门有公务员社交媒体指南等等。英国还建有像“网络观察基金会”等专设机构,其功能主要是网络监管,对那些儿童性侵相关内容、网络色情以及其他犯罪进行遏制。
如同英国法律并非靠一纸文本,而是凭经验、靠传帮带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传承近千年一样,英国社交媒体的监管条例规章契约律法等等,也都是在长期实践中摸索而出。这些互联网界的监管机构的威望和各项条例的有效实施并非靠政府施压或者一定之规,而是靠各相关行业自觉自愿地遵守,共同营造出一方互联网的绿色环保水域,使其承载的信息之舟有序安稳地往来。
当然,由于社交媒体的发展越来越快,规模不断增加,如何更有效持续地管理,在政府层面和互联网业界的研讨也在继续,是扩大原来既有监管部门的权力范围,还是另外再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抑或两者齐头并进,共同拓展?总之,就像互联网计算机是英国高校的热门学科一样,如何管理社交媒体的话题也在不断升温。
(据新华社、央视)